蘇州積分落戶對房子面積有什么要求 蘇州買房要積分落戶,積分哪里來

蘇州積分落戶對房子面積有什么要求 蘇州買房要積分落戶,積分哪里來

【蘇州積分落戶對房子面積有什么要求 蘇州買房要積分落戶,積分哪里來】【2020年度蘇州積分落戶】
2020年積分申請所需材料和計分標準與2019年相比有部分調整,請符合申請條件的流動人口及時了解最新要求,提前做好相應準備 。
※申請條件:
1.納入積分管理
在市區范圍內 , 參加社會保險、已辦理居住證且連續合法居住一年以上(含一年)的流動人口,經本人申請,納入本市流動人口積分管理 。

2020年度將繼續延用關于申請條件“連續居住一年”的補充證明 。針對居住證系統內連續居住時間不滿一年的流動人口 , 補充證明途徑為:申請人居住證首次申領時間超過一年,且同時近一年在市區連續繳納社保,則認定申請人在蘇州市區已連續居住一年時間,符合積分管理申請條件 。
2.在市區范圍內擁合法穩定住所且人均住房面積達到市區住房保障準入標準 。
合法穩定住所是指:屬于自己的房屋所有權的成套住宅房,租住的屬公有產權房并領取使用權的房屋 。共有產權房(配偶及未成年子女共有除外)、非居住房、商業用房不得申請遷移 。市區住房保障準入標準以上一年蘇州市住建部門公布數據為準(目前標準為人均18平方米以上) 。

※申請時間
2020年1月1日至10月31日 。(上半年數據截止至5月15日前)
我們還提供積分入戶資格自測功能!測一測你是否可以申請積分入戶!

還可以選擇“預受理”功能,輸入申請人身份證號、姓名、社保卡號和申請積分類型后,即可顯示對應的辦理窗口和聯系方式 , 及相關加分材料要求等內容 。
申請后還可以查詢蘇州準入名單、查詢積分、積分自測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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