蘇州租房落戶什么時候才能實行 蘇州租房落戶何時開始

蘇州租房落戶什么時候才能實行 蘇州租房落戶何時開始

蘇州租房落戶支持政策:
蘇州積分落戶實施細則
《蘇州市流動人口積分管理辦法》明確租房也能申請積分落戶,同時取消積分落戶相關住房最低面積要求 。
蘇州租房落戶開始時間:
2021年1月1日
具體政策如下:
積分落戶是指流動人口參加積分管理 , 累積分值達到落戶達標積分值的,準予戶籍遷入本市 。

非本市戶籍的流動人口持現居住地居住證 , 可以前往居住地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的流動人口積分管理受理窗口提出積分落戶申請 。本市戶籍的流動人口申請參加戶籍所在地之外的縣級市、市區積分落戶的,以公安機關流動人口信息登記為居住依據,無需居住證 。
申請積分落戶的申請人還需同時符合下列條件:
(一)在現居住地所屬市區或者縣級市區域內參加社會保險;

(二)在現居住地所屬市區或者縣級市區域內連續合法居住一年以上(含一年);
(三)在現居住地所屬市區或者縣級市區域內具有合法穩定住所(含租賃) 。
《辦法》所稱直系親屬,是指本人的配偶、父母、子女、祖父母、外祖父母、孫子女、外孫子女 。
申請人申請參加積分落戶需出示身份證件、居住證、戶籍證明、婚姻狀況材料、家庭成員關系材料、合法穩定住所(含租賃)材料 , 合法穩定住所(含租賃)所有權人或者用人單位同意落戶聲明, 隨遷的未成年子女還應當出示出生醫學證明 。

相關材料的具體形式如下:
【蘇州租房落戶什么時候才能實行 蘇州租房落戶何時開始】(一)身份證件是指在有效期內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居民身份證或者臨時居民身份證 。
(二)戶籍證明是指居民戶口簿、加蓋派出所戶口專用章的《常住人口登記表》或者電腦打印加蓋公安派出所戶口專用章的證明(填寫戶主及戶主關系、姓名、身份證號、民族、性別、出生年月、戶籍地址等項目) 。
(三)婚姻狀況材料是指結婚證、離婚證(附協議書)、法院調解書或者法院判決書 。
(四)家庭成員關系材料是指戶籍檔案資料、居民戶口簿、結婚證、出生醫學證明、親子鑒定書、收養證或者公證部門出具的關系公證書等 。
(五)合法穩定住所(含租賃)材料是指不動產證、房屋所有權證、宅基地證、公有住房租賃證或者租賃登記備案表 。
(六)合法穩定住所(含租賃)所有權人或者用人單位同意落戶聲明是指直系親屬房屋的所有權人、房屋共有產權人、租賃房屋產權人或者用人單位同意落戶聲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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