煙臺增值稅發票核定辦理流程

煙臺增值稅發票核定辦理流程

【煙臺增值稅發票核定辦理流程】(1)辦稅服務廳接收資料,核對資料是否齊全、是否符合法定形式、填寫內容是否完整,符合的即時受理;不符合的當場一次性提示應補正資料或不予受理原因 。
(2)辦稅服務廳1個工作日內將相關資料信息轉下一環節按規定程序處理 。
(3)辦稅服務廳收到反饋后1個工作日內通知納稅人領取《發票領用簿》和《增值稅稅控系統安裝使用告知書》;未通過的出具《稅務事項通知書》 。

(4)本事項應在5個工作日內辦結 。對申請增值稅專用發票納稅人,自納稅人增值稅專用發票(增值稅稅控系統)最高開票限額獲批之日起1個工作日內辦結 。

(5)對實行納稅輔導期管理的增值稅一般納稅人每次核定發放的增值稅專用發票數量不超過25份 。
(6)使用增值稅發票系統升級版的納稅人,稅務機關可按照納稅人生產經營規模、經營模式、行業特點、開具發票特殊性等因素設置增值稅發票基本月供應量(納稅人申領超過基本月供應量 , 應向稅務機關提供相關證明材料),同時還應設定納稅人離線開票時限和離線開票總金額 。

(7)以下納稅人可一次領取不超過3個月的增值稅發票用量,手續齊全的 , 辦稅服務廳即時辦理:
——納稅信用為A級的納稅人 。
——市國稅局確定的納稅信用好、稅收風險等級低的其他類型納稅人 。上述納稅人2年內有涉稅違法行為、移交司法機關處理記錄 , 或者正在接受稅務機關立案稽查的,不適用本項即時辦理規定 。
(8)提示納稅人發票認證、防偽稅控專用設備的發行和抄報稅辦理事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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