桂林市人才引進補貼 桂林青年人才補貼政策


青年人才:指畢業離校 3 年內到市直機關、事業單位以及本辦法第四條所列適用區域所屬企業(含中區直企業)從業〔需與我市用人單位簽訂 3 年(含)以上勞動合同(服務協議)〕或創業的全日制高校畢業生、職業院校畢業生、經國家教育部認證學歷的歸國留學人員 。

【桂林市人才引進補貼 桂林青年人才補貼政策】鼓勵青年人才留桂就業 。對留桂就業青年人才按條件享受以下獎勵 。
(一)留桂興業獎 。對引進至我市重點企業并在桂林正常繳納社會保險 6 個月(含)以上,且獲得全日制碩士和學士學位的青年人才,分別給予 1 萬元、5000 元的一次性獎勵 。

 ?。ǘ┢笠的剎漚?。企業招錄青年人才,并為其繳納社會保險 6 個月(含)以上的,按每招收 1 名青年人才給予 500 元的標準發放一次性獎勵 。同一青年人才只享受 1 次 。

 ?。ㄈ┣嗄輟版湔盡狽?。對于非桂林籍的外地高校全日制本科以上應屆畢業生來桂林求職,在桂林沒有固定住所,可到市青年人才驛站或市人才公寓申請免費公寓居住 3 天 。第十九條 留桂興業獎、企業納才獎所需資金由市本級人才發展專項資金承擔 70%,人才所在企業注冊地所屬城區(含本辦法第四條所列適用區域所屬縣區)承擔 30% 。
留桂就業服務 。完善青年人才留桂就業服務,營造良好就業環境 。本科以上外籍青年人才在我市就業創業的,可向我市公安出入境管理部門和外國人工作管理部門申請工作類居留、落戶和工作許可(具體參照本辦法第十二條第(四)款第 1、2 項規定執行) 。青年人才各獎項申報由市高層次人才“一站式”服務平臺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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