丹東參保重度殘疾人生活補助注意事項

丹東參保重度殘疾人生活補助注意事項

丹東55-59周歲參保重度殘疾人生活補助注意事項
 ?。ㄒ唬┍臼∧諢Ъㄒ頻?nbsp;, 殘疾人需到遷入地重新履行申請手續 。原受理申請的縣級殘聯和鄉鎮(街道)開具相關證明,確保符合申領條件的殘疾人接續領取補助 。

 ?。ǘ┎渭映竅緹用窕狙媳O盞?5-59周歲重度殘疾人生活補助不計入最低生活保障家庭收入 。
 ?。ㄈ┤纈幸韻慮榭齙?,于次月開始停發生活補助:
1. 死亡
2.戶籍遷出本省
3.殘疾人證失效(過期、注銷、凍結等)
4.殘疾等級變更后不屬于一、二級的
5.年齡滿 60周歲
6.失聯或失蹤人員
【丹東參保重度殘疾人生活補助注意事項】7.其他特殊情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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