鄭州心理咨詢師基礎培訓綜合考試報考方式

鄭州心理咨詢師基礎培訓綜合考試報考方式

鄭州心理咨詢師基礎培訓綜合考試報考方式
【報考方式】
中國科學院心理研究所心理咨詢師基礎培訓綜合考試
考試由培訓機構代學員集體報名,不接受學員個人報名 。

培訓機構須為每位考生提交完整的《心理咨詢基礎培訓綜合考試報名表》和有對接機構蓋章的單元練習成績單(觀摩演練課成績后面要有教師簽名) 。

【考試形式】
課程單元練習:
每個單元都要有課后練習,單元練習由心理所項目組統一提供題庫,由培訓機構批改和登記成績 。學員按規定課時完成全部單元培訓 , 單元練習成績全部合格,才能申請綜合考試 。

綜合考試:
綜合考試采取百分制 , 理論題約占35%,技能題約占65%,總分60分為合格線 。
溫馨提示
參加基礎培訓取得合格證書者,還不具備獨立執業心理咨詢的能力 , 但可以從事一些基礎的心理服務工作或在專業咨詢師的指導下做一些心理咨詢的輔助工作 。
【鄭州心理咨詢師基礎培訓綜合考試報考方式】如果想成為專業的心理咨詢師,可以在培訓合格后自己再深入實踐和學習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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