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島關于完善居民基本養老保險政策有關問題的通知

青島關于完善居民基本養老保險政策有關問題的通知

關于完善居民基本養老保險政策有關問題的通知
根據山東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山東省財政廳、國家稅務總局山東省稅務局、國家稅務總局青島市稅務局印發的《關于完善居民基本養老保險政策有關問題的通知》(魯人社發〔2022〕22號),結合我市實際,為抓好貫徹落實,現就完善居民基本養老保險(以下簡稱“居民養老保險”)有關政策問題通知如下 。
一、參保范圍
具有本市戶籍、年滿16周歲(不含在校學生)、不屬于職工基本養老保險(以下簡稱“職工養老保險”)制度覆蓋范圍的城鄉居民 , 可以在戶籍地參加居民養老保險 。
二、參保登記和個人繳費
 ?。ㄒ唬┓咸跫某竅緹用癲渭泳用裱媳O? ,需攜帶相關資料到戶籍所在地村(居)民委員會或鎮(街道)人力資源社會保障服務中心提出參保申請,辦理參保登記手續 。已參加居民養老保險的人員,參保登記信息發生變更時,應按規定及時申請辦理變更登記手續 。
 ?。ǘ┚用裱媳O沼Φ敝鵡臧醋勻荒甓冉煞?。個人繳費實行參保人自行向稅務部門申報繳費模式 。參保人應在規定的繳費期內 , 將養老保險費足額存入與稅務部門簽訂代扣代繳協議的銀行賬戶或通過稅務部門提供的其他繳費方式進行繳費 。參保人若需調整繳費檔次,應在當年繳費前通過稅務部門提供的渠道辦理繳費檔次變更 。對達到待遇領取年齡的參保人,到齡當年可以繳納本年度的養老保險費 。
 ?。ㄈ└菸沂芯蒙緇岱⒄埂⒕用窨芍涫杖?、灵活绝r等嗽蹦瓴偽=煞訊畹惹榭?nbsp;, 我市居民養老保險繳費標準統一設為每年100元、350元、500元、800元、1000元、3000元、5000元、8000元、10000元、12000元10個檔次 。其中,100元檔次只適用于低保對象、特困人員、脫貧享受政策等繳費困難群體的最低選擇 。除100元檔次外,參保人自主選擇繳費檔次,按年繳費,多繳多得 。我市已啟動繳納2023年度居民養老保險保費的區市,新繳費標準可以順延一年執行 。
 ?。ㄋ模┚用裱媳O罩貧仁凳┦?以各區、市實施時間為準,下同) , 距規定待遇領取年齡不足15年的參保人,應按年繳費 , 累計繳費年限應不少于實際年齡到待遇領取年齡的剩余年數,達到待遇領取年齡時允許補繳,但累計繳費不超過15年;距規定待遇領取年齡超過15年的,應按年繳費,累計繳費不少于15年,繳費不足15年的也允許補繳 。
 ?。ㄎ澹┎偽H慫勞?、丧失国籍或覈理受茰O狙媳U洗齙?nbsp;, 應終止居民養老保險關系,并進行注銷登記 。
三、集體補助和繳費補貼
 ?。ㄒ唬┯刑跫募寰米櫓Φ倍運舨偽H私煞迅璨怪?補助標準由村(居)民委員會召開村(居)民會議民主確定,鼓勵有條件的社區將集體補助納入社區公益事業資金籌集范圍 。鼓勵其他社會經濟組織、社會公益組織、個人為參保人繳費提供資助 。補助及資助的總額不得超過最高繳費檔次 。
 ?。ǘ┱圓偽H稅茨杲煞迅璨固煞鴨床?。對居民養老保險制度實施時,距規定待遇領取年齡不足15年的參保人,允許辦理待遇領取手續當年一次性補繳,對補繳部分(不含應按年繳費而未繳費以及中斷繳費的)也給予繳費補貼 。其他補繳養老保險費的,政府不給予繳費補貼,不計入年限基礎養老金的繳費年限 。補繳后累計繳費年限不得超過15年,含按照城鄉養老保險制度銜接轉移的職工養老保險的繳費年限 , 不含原農保繳費年限 。

 ?。ㄈ└菥梅⒄埂⒏鋈私煞馴曜繼岣吆筒屏ψ純觶俠淼髡煞巡固曜?。對選擇較高檔次繳費的人員適當增加繳費補貼,引導城鄉居民選擇高檔次標準繳費 。根據我市現行居民養老保險個人繳費檔次,政府對參保人繳費給予適當補貼 。對選擇100元和350元標準繳費的,補貼標準為每人每年30元;對選擇500元標準繳費的,補貼標準為每人每年60元;對選擇800元和1000元標準繳費的,補貼標準為每人每年80元;對選擇3000元及以上標準繳費的,補貼標準為每人每年100元 。
 ?。ㄋ模┒緣捅6韻?、特困人员、蛦囗受政策等缴费困挠牶体?各區市政府為其代繳最低標準的養老保險費,同時給予30元的繳費補貼 。各區市政府對重度殘疾人按500元標準為其代繳不超過15年的養老保險費 。參保人在繳費期被認定為重度殘疾人的 , 從辦理代繳登記手續的當年起,每年享受政府代繳養老保險費 。達到待遇領取年齡時,代繳養老保險費不足15年的,一次性補足15年 。重度殘疾人在享受政府代繳保險費的同時 , 享受相應的政府繳費補貼 。凡已過待遇領取年齡,又被認定為重度殘疾人的,不再享受政府代繳養老保險費 。繳費困難群體自行選擇較高檔次繳費的,按照相應繳費檔次的補貼標準執行 。參保人同時符合兩個以上困難群體代繳身份的,不疊加享受代繳政策 。
四、個人賬戶管理
 ?。ㄒ唬┥綾>旎刮扛霾偽H私⒅丈砑鍬嫉難媳O嶄鋈蘇嘶?。個人繳費,集體補助及其他經濟組織、社會公益組織、個人對參保人繳費資助,以及政府對參保人的繳費補貼全部記入個人賬戶 。其中,繳費補貼在個人賬戶中單獨記錄 。個人繳費額到賬后,個人繳費與繳費補貼同時記入個人賬戶 。個人繳費、補助、資助按到賬時間記賬,從次月開始計息 。
農村社會養老保險(以下簡稱“老農?!保┖偷胤叫滦娃r村社會基本養老保險(以下簡稱“地方新農?!保﹨⒈H宿D入居民養老保險的,個人賬戶按規定合并,老農保和地方新農保個人賬戶儲存額記入居民養老保險個人賬戶 。
 ?。ǘ┌湊展矣泄毓娑?nbsp;, 進一步規范個人賬戶記賬利率,將收益以記賬方式歸屬于個人賬戶,維護參保人權益 。個人賬戶記賬利率,按照不低于中國人民銀行公布的金融機構人民幣一年期存款基準利率,由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省財政廳根據上年度基金各項收益綜合測算后統一確定 。個人賬戶記賬利率執行期為當年1月1日至12月31日 。
 ?。ㄈ└鋈蘇嘶Т⒋娑鈧荒苡糜詬鋈蘇嘶а轄鷸Ц叮?不得違規提前支取或挪作他用 。居民養老保險參保人死亡注銷登記的,按規定將個人賬戶余額支付給參保人或其指定受益人(法定繼承人);因喪失國籍或已享受職工養老保險等其他社會養老保障待遇注銷登記的,個人賬戶余額扣除政府補貼后,按規定支付給參保人 。
 ?。ㄋ模┦迪指鋈蘇嘶Щ鴇V翟鮒?。根據國家、省有關要求和規定,配合做好居民養老保險基金委托投資,實現基金保值增值 , 提高個人賬戶養老金水平和基金支付能力 。留存在各級政府的居民養老保險基金,要嚴格按規定存銀行、買國債,不得違規投資運營 。

五、待遇領取條件
 ?。ㄒ唬┎渭泳用裱媳O盞母鋈耍?年滿60周歲、按規定繳費,且未領取國家規定的基本養老保障待遇的,可以按月領取居民養老保險待遇 。參保人從符合待遇領取條件的次月起開始享受居民養老保險待遇 。
居民養老保險制度實施時已年滿60周歲,未領取國家規定的基本養老保障待遇的,從辦理參保登記和待遇領取手續的次月起,按月領取居民養老保險基礎養老金 。
 ?。ǘ┬屢┍;虺欽蚓用裱媳O眨ㄒ韻錄虺啤俺薔穎!保┲貧仁凳┦輩宦?0周歲的人員 , 年滿60周歲時符合待遇領取條件 , 辦理待遇領取手續后,自年滿60周歲的次月起計發待遇 。
新農?;虺蔷颖V贫葘嵤r已年滿60周歲且未辦理參保登記手續人員,可自辦理手續的次月起領取待遇 。其中,自愿增加繳費年限的,允許按規定補繳,自補繳費用到賬后的次月起領取待遇 。補辦登記手續或補繳手續之前的待遇不予補發 。
 ?。ㄈ┲囟炔屑踩稅垂娑ú偽=煞選⒛曷?5周歲的,本人可申請辦理提前領取待遇手續 。經核準后,自辦理待遇領取手續的次月起領取養老保險待遇,之前待遇不予補發 。重度殘疾人提前領取的基礎養老金由地方政府負擔 。
 ?。ㄋ模┝烊∑笠禱蚧厥亂檔ノ灰攀羯罾巡怪⒐ね鮒骯す┭資舾艚?、甚r蘭臀辶甏笠禱蚧厥亂檔ノ瘓潁酰┩酥叭嗽鄙罾巡怪訓娜嗽?nbsp;, 可同時享受居民養老保險待遇 。
 ?。ㄎ澹┕不匾讕菹喙毓娑ㄎ偽H爍鏨掌? ,參保人向社保經辦機構申請更改年齡的 , 自參保人提出申請的次月起按更改后的年齡確定相應待遇 , 不溯及既往 。
六、養老保險待遇確定
 ?。ㄒ唬┚用裱媳O沾鲇苫⊙轄鷙透鋈蘇嘶а轄鴯鉤?。
 ?。ǘ┱苑洗雋烊√跫牟偽H巳鈧Ц痘⊙轄??;A養老金標準由市政府按照國家、省有關規定和我市經濟發展情況等適時調整,每5年至少調整1次 。
 ?。ㄈ┗⊙轄鴝?5周歲及以上參保居民予以適當傾斜,其中:65—74周歲、75周歲(含)以上的待遇領取人員,其基礎養老金每人每月分別高于各區市基礎養老金標準5元、10元 。
 ?。ㄋ模┙煞殉?5年的每超過1年加發1%的基礎養老金 。重度殘疾人按規定享受政府代繳養老保險費的年限中,屬于達到待遇領取年齡時政府一次性補繳的年限,不作為按上述規定加發1%的基礎養老金的年限 。
 ?。ㄎ澹┏崆傲烊〈齙鬧囟炔屑踩爍鋈蘇嘶а轄鵂俺?0周歲的被征地農民因征地產生的社會養老保障資金,參照國務院《關于完善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制度的決定》(國發〔2005〕38號)確定計發系數外,居民養老保險個人賬戶養老金的月計發系數一律按139計算 。已按其他系數計發待遇的不再調整 。
 ?。┏竅緹用裱媳O棧⊙轄鴇曜莢諶蟹段謔敵姓咄騁?、标准一? ,各區市今后不得自行擴大政策范圍或提高保障標準 。
七、養老保險待遇領取
 ?。ㄒ唬┎偽H擻π救擻行矸葜ぜ炔牧?nbsp;, 到戶籍所在地村(居)民委員會或就近的鎮(街道)人力資源社會保障服務中心辦理待遇領取手續 。

 ?。ǘ┚用裱媳O詹偽H舜锏醬雋烊∧炅洌?但累計繳費年限達不到規定繳費年限、又不辦理補繳的,不享受基礎養老金,其個人賬戶儲存額按規定一次性支付給本人,并終止居民養老保險關系 。
 ?。ㄈ┎偽H送輩渭又骯ぱ媳O蘸途用裱媳O盞?nbsp;, 符合居民養老保險待遇領取條件時,參保人選擇延繳職工養老保險的,不得領取居民養老保險待遇;待符合職工養老保險待遇領取條件,可以申請從居民養老保險轉入職工養老保險,按照職工養老保險辦法計發相應待遇 。
參保人領取居民養老保險待遇后,延繳職工養老保險的,暫停居民養老保險待遇,待領取職工養老保險待遇后,終止并解除居民養老保險關系,除政府補貼外的個人賬戶余額退還本人,已領取的居民養老保險基礎養老金應予以退還 。
 ?。ㄋ模┚用裱媳O沾雋烊∪俗運勞齟臥縷鶩V狗⒎叛媳O沾?。相關人員在辦理居民養老保險注銷登記后 , 一次性發給1000元的喪葬補助金 。未按規定辦理居民養老保險關系注銷登記且其個人賬戶無余額的 , 社保經辦機構經確認后辦理注銷登記手續 。對因未及時辦理注銷登記而多領取的居民養老保險待遇,可直接從被注銷人員的個人賬戶余額和喪葬補助金中抵扣;不足抵扣的,應責令有關人員予以退還;拒不退還的,按程序移交有關部門依法處理 。
 ?。ㄎ澹┍慌寫幸垡隕閑譚5娜嗽保?服刑期間不得領取待遇 。服刑期間領取待遇的,按規定予以追回 。服刑期間達到待遇領取年齡的,暫緩辦理待遇領取手續 。服刑前領取待遇及服刑期間達到待遇領取年齡的,服刑期滿后,符合待遇領取條件的 , 由本人提出領取申請,自服刑期滿后的次月起領取待遇,其基礎養老金按照服刑期滿后待遇領取地最新標準執行 。服刑期滿后,不符合待遇領取條件的,可按規定繳費或補繳,補繳可覆蓋服刑年度,符合待遇領取條件時,按規定領取待遇 。
被判處管制、有期徒刑宣告緩刑、暫予監外執行、假釋的人員,可按規定參保、繳費、領取待遇 。已領取待遇人員可按判刑前的標準繼續領取養老金,不參與基礎養老金調整 。服刑期滿后,由本人提出領取申請 , 自服刑期滿后的次月起其基礎養老金按照服刑期滿后待遇領取地最新標準執行 。被裁定撤銷緩刑、假釋繼續服刑以及被決定暫予監外執行收監執行的 , 從裁定、決定作出之月起停止發放待遇 。
 ?。┐雋烊∪朔唐詡淥勞齙模⒏淮渦隕ピ岵怪?。
 ?。ㄆ擼┫硎苤骯ぱ媳O沾?、一至四级工伤煮aど瞬薪蛺?、失耶敚险待遇、皽愓国发?978〕104號等文件規定領取退職生活費的人員,不得同時領取居民養老保險待遇 。已經領取的待遇,按照《山東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山東省財政廳關于轉發人社廳發〔2019〕94號文件明確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關系轉移接續有關問題的通知》(魯人社字〔2019〕226號)等規定予以追回 。
 ?。ò耍┒雜讜誆煌厙繃烊×椒菀隕暇用裱媳O沾齙牟偽H? ,只保留其首次領取待遇所在地區的居民養老保險關系,其余地區的居民養老保險經辦機構應停止發放并追回重復領取的待遇 。
八、轉移接續與制度銜接
 ?。ㄒ唬┎偽H舜锏驕用裱媳O沾雋烊∧炅淶? ,無論戶籍是否遷移,其養老保險關系不轉移,繼續在原參保地領取待遇,待遇領取資格認證工作由待遇發放地社保經辦機構負責 。
 ?。ǘ┎渭泳用裱媳O盞娜嗽? ,在繳費期間戶籍遷移、需要跨省轉移居民養老保險關系的 , 可在遷入地申請轉移養老保險關系 , 一次性轉移個人賬戶全部儲存額,并按遷入地規定繼續參保繳費 , 繳費年限累計計算 。其中,遷出地居民養老保險制度(含新農保和城居保)實施時,實際年齡距待遇領取年齡不足15年的,應繳費年限從原戶籍地制度實施的時間算起 。從未參加居民養老保險的60周歲以下遷入人員 , 申請參加居民養老保險的,按遷入地規定參保 。
 ?。ㄈ┚用裱媳O沼脛骯ぱ媳O罩貧認謂櫻湊鍘度肆ψ試瓷緇岜U喜?財政部關于印發<城鄉養老保險制度銜接暫行辦法>的通知》(人社部發〔2014〕17號)等規定執行 。
 ?。ㄋ模┚用裱媳O沼肜嚇┍:偷胤叫屢┍V貧認謂?,按照《關于轉發山東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 財政廳〈關于做好新農保與原農保制度銜接有關問題的通知〉的通知》(青人社字〔2011〕11號)及國家、省和市的有關規定執行 。
 ?。ㄎ澹┮巡渭釉徽韉嘏┟裱媳O盞娜嗽保?繼續按原規定執行;同時可按規定參加居民養老保險并享受相應待遇,兩種待遇合并發放 。
 ?。┚用裱媳O沼氤竅緹用褡畹蛻畋U稀⑴┐邐灞9┭?、愈tО倉玫壬緇岜U現貧紉約芭┐宀糠旨蘋彝ソ崩鮒貧鵲南謂?nbsp;, 按國家、省和市的有關規定執行 。
九、基金管理監督
 ?。ㄒ唬┭細裰蔥芯用裱媳O棧鴯芾碭饗鈁吖娑?,鸭汃落实收支两疼嬤重?nbsp;, 做到賬賬相符、賬表相符、賬實相符 。不斷優化存款結構,規范選擇基金開戶銀行,嚴格執行優惠利率,在確?;鸢踩那疤嵯屡崿F保值增值,全面開展居民養老保險資金預算績效管理 。
 ?。ǘ┒允心锨?、市北区、李矟狲的基靳様承市级集中管?nbsp;, 其他區市暫實行各自管理,逐步提高基金管理層次 。各級財政部門應足額安排各項補助資金,納入同級財政年度預算并及時撥付 , 確保居民養老保險待遇按時足額發放 。
 ?。ㄈ└骷度肆ψ試瓷緇岜U喜棵乓嵬泄夭棵湃險媛男屑喙苤霸穡⒔∪誑刂貧群突鴰思嘍街貧?nbsp;, 對基金的籌集、上解、劃撥、發放、存儲、管理等進行監控和檢查,并按規定披露信息,接受社會監督 。健全政策、經辦、信息、監督“四位一體”基金風險防控體系 , 認真抓好審計、巡視、檢查等發現問題的整改 , 嚴厲打擊侵占挪用基金等違法違規行為 。
 ?。ㄋ模└蕁度肆ψ試瓷緇岜U喜坎普抗賾詡涌焱平竅緹用窕狙媳O棧鷂型蹲使ぷ韉耐ㄖ罰ㄈ松綺糠ⅰ?018〕47號)要求,2017年及以后居民養老保險基金新增結余不少于80%的資金用于委托投資 。各區市要按省、市要求及時足額上解結余基金,同時要合理確定新增結余基金存儲結構和存儲期限,避免定期存款提前支取,造成利息損失 。
本通知自印發之日起執行 。國家、省出臺新規定的 , 從其規定 。
青島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青島市財政局
青島市殘疾人聯合會???? 國家稅務總局青島市稅務局
【青島關于完善居民基本養老保險政策有關問題的通知】2023年8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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