寧波共有產權房產權份額離婚析產怎么處理?


寧波共有產權房產權份額離婚析產怎么處理?
處理方式
購房家庭產權份額繼承、離婚析產、夫妻加名的,按照以下不同情形分別處理 。
一、繼承人或受讓人沒有其他住房的,按照規定提交申請后,可以與代持機構簽訂房屋使用協議 , 作為共有產權住房使用 。
【寧波共有產權房產權份額離婚析產怎么處理?】
繼承或受讓后的不動產登記,住房性質仍為共有產權住房 , 限制交易期限從購房家庭首次取得不動產權證之日起計算,不動產權證書上注記“繼承”、“離婚析產”或“夫妻加名”等內容 。
二、繼承人或受讓人有其他住房的,在《辦法》適用范圍內,繼承人或受讓人應當申請購買政府產權份額或者由代持機構按規定回購購房家庭產權份額 。
政策來源:寧波市人民政府,原文http://www.ningbo.gov.cn/art/2022/2/7/art_1229533176_1734121.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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