汕頭市龍湖區內地居民離婚登記如何辦理

汕頭市龍湖區內地居民離婚登記如何辦理

汕頭龍湖區內地居民離婚登記
【辦理形式】
1.網上辦理
2.窗口辦理,
3.快遞申請
【受理條件】
1.婚姻登記機關具有管轄權;
2.男女雙方自愿離婚;
3.男女雙方應當親自到婚姻登記機關申請辦理離婚登記;
4.男女雙方均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
5.男女雙方對子女撫養、財產以及債務處理等事項協商一致;

6.男女雙方持有內地婚姻登記機關或者中國駐外使(領)館頒發的結婚證;
7.男女雙方均無重婚情形;
8.男女雙方持有規定的有效身份證件、證明材料(一方或雙方為本省戶籍的婚姻登記當事人,無需提供居住證) 。
【辦理流程】
網上辦理流程
1.登錄政務服務網
2.選擇個人事項

3.快捷入口處選擇主動服務保障底線
4.選擇對象
5.選擇在線申請
6.填寫申請基礎信息 。
7.上傳相關資料 ;
8.提交 。
線下辦理流程

按照初審——受理——審查——登記(發證)的程序辦理 。
【申請材料】
1、離婚登記書
2、居民身份證
3、撤回離婚登記申請書
4、居民戶口簿
5.離婚登記聲明書
【辦理窗口】
汕頭市龍湖區民政局婚姻登記處
辦理地點:汕頭市龍湖區榕江路5號設計大廈東梯一樓大廳1、2、3、4窗
辦公電話:0754-88461345
辦公時間:【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法定節假日除外)】
【汕頭市龍湖區內地居民離婚登記如何辦理】位置指引:汕頭市龍湖區民政局婚姻登記處附近的公交車: 23路、24路、10路、45路、101路、2路、38路、53路、6路、51路、15路、1路、11路、47路、32路、31路、27路、40路火車站、4路、102路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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