煙臺異地就醫待遇保障辦法 煙臺異地就醫待遇保障

煙臺異地就醫待遇保障辦法 煙臺異地就醫待遇保障

煙臺異地就醫待遇保障
“異地長期居住人員”辦理備案后在長期居住地就醫, 一次備案長期有效 , 享受與參保地就醫相同的醫保報銷比例;在備案的長期居住地以外就醫 , 按臨時外出就醫政策執行 。
“臨時外出就醫人員”異地就醫發生的符合政策規定的醫療費用 , 個人首先負擔10%,剩余部分根據就診醫療機構級別,按我市醫保待遇政策結算 。【煙臺異地就醫待遇保障辦法 煙臺異地就醫待遇保障】

取消定點醫療機構簽約限制 。參保人員省內跨市、跨省異地就醫不受簽約醫療機構范圍和等級限制 , 均可享受門診統籌待遇并實現聯網結算,異地報銷金額與本地報銷金額合并計算 , 不超過當年度門診統籌報銷額度 。
取消異地就醫定點醫療機構數量限制 。異地就醫直接備案到就醫地,不再備案到具體醫療機構 , 參保人可在備案的就醫地所有聯網的普通門診和住院定點醫療機構中自主選擇就醫 , 并實現直接結算;取消參保人門診慢特病異地就醫定點醫療機構數量限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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