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島市養老保險關系轉入年齡限制

青島市養老保險關系轉入年齡限制

非本市戶籍男性超過50周歲、女性超過40周歲的流動就業參保人員,其在原參保地的基本養老保險關系不能隨同轉移 , 應在新參保地建立臨時基本養老保險繳費賬戶,記錄單位和個人全部繳費 。
【青島市養老保險關系轉入年齡限制】參保人員再次跨省流動就業或在新參保地達到待遇領取條件時 , 將臨時基本養老保險繳費賬戶中的單位和個人全部繳費本息,轉移歸集到原參保地或待遇領取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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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內職工養老保險關系轉移接續規定】
自2021年12月31日起,山東省在全國率先取消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省內轉移接續,改由人社部門在職工退休前主動實施業務歸集,不再需要職工和參保單位參與 。
取消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省內轉移接續后,全省作為一個統籌區域,對于待遇領取地是山東省的,在山東省任何地方辦理退休領取待遇的標準都是一樣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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