濰坊市工傷賠償標準 濰坊工傷賠償標準一覽表

濰坊市工傷賠償標準 濰坊工傷賠償標準一覽表

賠償項目
賠償標準
賠償機構
醫療費
按工傷保險診療項目目錄、工傷保險藥品目錄、工傷保險住院服務標準支付 。
工傷保險基金
【依據:《工傷保險條例》第三十條】
伙食補助費
由統籌地區人民政府規定 。
工傷保險基金
【依據:《工傷保險條例》第三十條 ?!?br /> 交通、食宿費
到統籌地區以外就醫產生,由統籌地區人民政府規定 。
工傷保險基金
【依據:《工傷保險條例》第三十條 。(兩地往返交通費憑據報銷)】
康復治療費
須到簽訂服務協議的醫療機構治療,按工傷保險診療項目目錄、工傷保險藥品目錄、工傷保險住院服務標準支付 。
工傷保險基金
【依據:《工傷保險條例》第三十條 ?!?br />
工傷醫療期工資
工資福利待遇不變,不超過24個月 。
用人單位
【依據:《工傷保險條例》第三十三條 。】
生活護理費
生活護理費分為評殘前和評殘后,評殘前(住院)經醫院開具證明由用人單位負責護理,如未護理按照當地護工的工資支付;評殘后按照生活完全不能自理、生活大部分不能自理或者生活部分不能自理3個不同等級支付,其標準分別為統籌地區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的50%、40%或者30%,按月支付 。
工傷保險基金
【依據:《工傷保險條例》第三十四條 ?!?br /> 輔助器具費
經勞動能力鑒定委員會確認,按照國家規定的標準從工傷保險基金支付 。
工傷保險基金
【依據:《工傷保險條例》第三十二條 ?!?br /> 一次性傷殘補助金
一級傷殘為27個月的本人工資;
工傷保險基金
二級傷殘為25個月的本人工資;
三級傷殘為23個月的本人工資;

四級傷殘為21個月的本人工資;
五級傷殘為18個月的本人工資;
六級傷殘為16個月的本人工資;
七級傷殘為13個月的本人工資;
八級傷殘為11個月的本人工資;
九級傷殘為9個月的本人工資;
十級傷殘為7個月的本人工資 。
【依據:《工傷保險條例》第三十五、三十六、三十七條 。】
傷殘津貼
一級傷殘為本人工資的90%,
工傷保險基金
二級傷殘為本人工資的85%,
三級傷殘為本人工資的80%,
【濰坊市工傷賠償標準 濰坊工傷賠償標準一覽表】四級傷殘為本人工資的75% 。
傷殘津貼實際金額低于當地最低工資標準的,補足差額 。
【依據:《工傷保險條例》第三十五條 ?!?br /> 五級、六級傷殘,保留勞動關系,由用人單位安排適當工作 。
用人單位
難以安排工作的,按月發給傷殘津貼 。五級傷殘為本人工資的70%,六級傷殘為本人工資的60% 。

傷殘津貼實際金額低于當地最低工資標準的,補足差額 。
【依據:《工傷保險條例》第三十六條 ?!?br /> 一次性傷殘醫療補助金
由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規定 。
工傷保險基金
山東省標準
五級22個月,六級18個月,七級13個月,八級10個月,九級7個月,十級4個月 。
職工被確診為職業病的,一次性工傷醫療補助金在上述標準基礎上加發50% 。
基數為當地平均工資 。
【依據:《山東省工傷保險條例》第二十五條 ?!?br /> 一次性傷殘就業補助金
由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規定 。
用人單位
山東省標準
五級36個月,六級30個月,七級20個月 , 八級16個月,九級12個月,十級8個月 。
基數為當地平均工資 。
【依據:《山東省工傷保險條例》第二十五條 ?!?br /> 喪葬補助金
6個月的統籌地區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 。
工傷保險基金
【依據:《工傷保險條例》第三十九條 ?!?br /> 供養親屬撫恤金
配偶每月40%,其他親屬每人每月30% , 孤寡老人或者孤兒每人每月在上述標準的基礎上增加10% 。核定的各供養親屬的撫恤金之和不應高于因工死亡職工生前的工資 。
工傷保險基金
【依據:《工傷保險條例》第三十九條 。】
一次性工亡補助金
上一年度全國城鎮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0倍 。
工傷保險基金
故2023年度一次性工亡補助金標準為49283元×20=985660元 。(全國一口價)
【依據:《工傷保險條例》第三十九條 ?!?br /> 下落不明供養親屬撫恤金
配偶每月40%,其他親屬每人每月30% , 孤寡老人或者孤兒每人每月在上述標準的基礎上增加10% 。核定的各供養親屬的撫恤金之和不應高于因工死亡職工生前的工資 。
工傷保險基金
【依據:《工傷保險條例》第四十一條 ?!?br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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