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感情未破裂不能離婚嗎 無法證明夫妻感情破裂能離婚嗎

夫妻感情未破裂不能離婚嗎 無法證明夫妻感情破裂能離婚嗎


判決離婚的主要考量因素是夫妻感情是否破裂,所以如果夫妻感情還能修復 , 還存在和好可能,法院一般是不會判決離婚的 。
【法律依據】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條,夫妻一方要求離婚的,可以由有關組織進行調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離婚訴訟 。

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 , 應當進行調解;如果感情確已破裂 , 調解無效的,應當準予離婚 。
有下列情形之一,調解無效的 , 應當準予離婚:
(一)重婚或者與他人同居;
(二)實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遺棄家庭成員;
(三)有賭博、吸毒等惡習屢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滿二年;
(五)其他導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
一方被宣告失蹤,另一方提起離婚訴訟的,應當準予離婚 。
【夫妻感情未破裂不能離婚嗎 無法證明夫妻感情破裂能離婚嗎】經人民法院判決不準離婚后,雙方又分居滿一年,一方再次提起離婚訴訟的,應當準予離婚 。(《民法典》生效時間為2021年1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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