沛縣轉學需要什么手續 沛縣轉診手續怎么辦

沛縣轉學需要什么手續 沛縣轉診手續怎么辦

沛縣轉學需要什么手續
根據學籍管理規定,學生全家戶籍及家庭住址跨省、市、區縣遷移或在本區縣內跨學區、鄉(鎮)遷移的;流動人口適齡子女全家居住地跨省、市、區縣遷移(不含省轄市內中心城區之間遷移)的;學生父母或者其他監護人長期出國(境)工作、支援邊疆建設、現役軍人(含武警)等原因,其子女投靠親屬到非戶籍所在地居住的,應準予轉學 。【沛縣轉學需要什么手續 沛縣轉診手續怎么辦】

需要辦理轉學手續的學生,其父母或者其他監護人應持有效證明材料向轉入學校提出轉學申請,經轉入學校和所屬教育行政部門審核同意后,再到轉出學校和所屬教育行政部門辦理轉出手續 。對符合轉學條件、確有轉學需求的學生,轉入學校和教育行政部門應依據學額空余情況,統籌安排、有序接納,轉出學校和教育行政部門應予以及時辦理 。接受轉學申請之后 , 轉入、轉出學校和雙方學校所屬教育行政部門應當分別在10個工作日內完成學生學籍辦理,并完成學生學籍檔案的交接 。涉及跨省轉學的,以實際運行時限為準 。


轉入學校不得對學生進行入學考試或測試 。學生轉學不得變更就讀年級 。學生休學期間不得轉學,待復學后方可辦理轉學 。學校不得接收沒有辦理轉學手續的學生 。中考報名結束之后,原則上不再辦理初中畢業年級學生轉學手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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