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昌失業保險金標準計算規則

南昌失業保險金標準計算規則

南昌失業保險金計算辦法標準:
自2021年10月1日起 , 南昌市建立失業保險金與最低工資標準掛鉤的動態調整機制,按適用區域最低工資標準的90%確定 。
南昌最低工資標準:
根據《江西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調整最低工資標準的通知》,2021年4月1日起江西調整最低工資標準,南昌各區縣同步調整 。
一、一類區域1850元/月、非全日制用工18.5元/小時

南昌市:東湖區、西湖區、青云譜區、青山湖區、紅谷灘區、南昌經濟技術開發區、南昌高新技術產業開發區 。
二、二類區域1730元/月、非全日制用工17.3元/小時
南昌市:新建區、南昌縣 。
三、三類區域1610元/月、非全日制用工16.1元/小時
南昌市:進賢縣、安義縣 。
南昌失業保險金標準:
一類區域:1665元 , 包含市本級及南昌城區(東湖區、西湖區、青云譜區、青山湖區、紅谷灘區、南昌經濟技術開發區、南昌高新技術產業開發區)
二類區域:1557元,包含新建區(含灣里管理局)、南昌縣
【南昌失業保險金標準計算規則】三類區域:1449元,包含進賢縣、安義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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