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發布10條措施保障農村地區防疫藥械價格穩定

西安發布10條措施保障農村地區防疫藥械價格穩定

1月6日 , 西安市市場監管局印發《關于進一步做好農村地區防疫藥械保供穩價10條措施的通知》,決定在3個方面采取10條措施,進一步做好我市農村地區防疫藥械保供穩價工作,全力保障農村地區群眾購藥需求 。
建立愛心藥企包保涉農區縣(開發區)機制
1、開展“愛心藥企包保涉農區縣(開發區)”行動 。協調安排藥品批發、藥品零售連鎖企業包保涉農區縣(開發區) 。建立涉農區縣(開發區)市場監管部門與愛心藥企、鄉鎮街辦與農村地區零售藥店的雙向聯系機制,做到信息共享、資源共用、合理調配 。

2、打通農村地區防疫藥械投放配送渠道 。鼓勵城區藥品零售企業送藥下鄉,利用企業自建APP、美團、餓了么等第三方平臺加大農村地區線上購藥線下配送力度,保障群眾購藥需求 。
3、保障零售藥店藥品“長流水、不斷線” 。督促零售藥店應開盡開,設立“防疫藥品服務專柜”,集中擺放“四類藥品”并醒目標識,鼓勵在嚴格執行藥品拆零銷售相關管理制度和操作規程的前提下 , 實行緊缺藥品拆零限量銷售 。?

統籌做好農村地區防疫藥械調配供應
4、加大本地防疫藥械投放力度 。簡化西安市藥品生產企業防疫藥械及同類藥品生產審批手續 , 積極協調異地原料 , 加速產品投放,及時向涉農區縣(開發區)推送產品投放信息 , 做好藥品購銷協調工作 。
5、多方協調補充貨源 。主動為大型連鎖藥企總部提供保供手續,督促多方補充貨源,想方設法購進緊缺藥品,保持藥品供應 。

6、加大農村地區防疫藥械投放比重 。將國家調劑藥品全部配額和省級調劑配額 , 全部供應農村零售藥店和單體藥店 。要求藥品零售連鎖企業按照不低于70%的比例向農村地區投放同類藥品 。
7、落實日監測、日報告制度 。動態掌握農村地區重點藥械購進、儲備和供應情況,及時按需調度防疫藥械配額 。?
加強監管執法和宣傳引導
8、加強農村地區藥械質量和價格監管 。發揮市場監管網格化監管作用,開展線上線下執法檢查行動,依法查處囤積居奇、哄抬價格,銷售假冒偽劣、過期藥品 , “黑市”高價銷售“四類藥品”和試劑等違法行為,及時曝光典型案例,將嚴重違法主體列入失信名單,形成有力震懾 。
9、暢通12315投訴舉報渠道 。及時處理群眾咨詢投訴舉報 , 密切關注涉藥輿情,積極穩妥化解矛盾糾紛 , 回應群眾關切 。
10、加強宣傳引導 。聯合農業農村、衛健、醫保等部門,發揮行業協會、醫療機構、零售藥店作用,開展科學安全用藥宣傳,引導農村群眾通過正規渠道購買藥品 , 理性購藥,科學用藥,倡導鄰里相助,暖心接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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