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州高中畢業師范生培養管理辦法 常州高中畢業師范生培養管理辦法

常州高中畢業師范生培養管理辦法 常州高中畢業師范生培養管理辦法

一、常州高中畢業生師范生培養管理辦法
1、由常州市教育局與培養對象本人(或監護人)簽訂《專業培養與擇優就業協議書》 。
2、培養對象本科在讀期間每學年需向常州市教育局提供蓋有院(系)印章的成績單、獲獎證書、活動經歷等材料,經考核合格后,享受15000元/人/學年的助學金,助學金逐年發放 。本科畢業后如繼續讀研的,由本人提出申請及承諾,就讀大學提供書面證明,經常州市教育局審核通過后,可續簽《專業培養與擇優就業協議書》 。


3、常州市教育局對培養對象在培養期間的學習生活進行跟蹤管理,優先協助安排參加社會實踐、教育見習和實習、教育培訓等活動,幫助學生提高專業素質和能力 。

4、培養對象畢業時取得畢業證、學位證和教師資格證等相關證書 , 提供就讀期間各類獲獎證明,通過事業單位公開招聘的方式擇優聘用至常州市中小學任教 。
5、常州市教育局對通過事業單位公開招聘聘用的培養對象發放獎學金,獎學金于入職后依據在大學期間的綜合成績及獲獎情況進行考評 ??荚u結果優秀,給予獎學金2萬元/人;考評結果合格,給予獎學金1萬元/人,獎學金一次性發放 。

【拓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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