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漢市創業扶持政策 武漢創業就業稅收政策認定

武漢市創業扶持政策 武漢創業就業稅收政策認定

武漢重點群體創業就業稅收政策對象認定(企業吸納)指南
一、申請對象及條件
企業招用脫貧人口,登記失業半年以上的人員,零就業家庭、享受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家庭勞動年齡內的登記失業人員,以及畢業年度內高校畢業生(高校畢業生是指實施高等學歷教育的普通高等學校成人高等學校應屆畢業的學生;畢業年度是指畢業所在自然年 , 即1月1日至12月31日),且持《就業創業證》(含電子證),與其簽訂1年以上(含1年)期限勞動合同并依法繳納社會保險費的人員 。

二、申報材料
企業填寫《武漢市企業吸納稅收政策對象認定申請》(A4規格, 1式1份,初次申請時提供,可在武漢市人社局門戶網站下載)并提供以下申報材料;

1、《營業執照》、《民辦非企業單位登記證書》等證照副本原件及復印件1份,擬留復印件(可通過網絡核驗的不再要求提交,暫無法通過網絡核驗的需提交);
2、《就業創業證》 (含電子證)原件,擬退件;
3、企業與符合條件的人員簽訂的1年以上期限的勞動合同原件,擬退件 。
三、文件依據

1、《湖北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國家稅務局湖北省稅務局關于做好企業吸納重點群體就業認定工作的通知》(鄂人社函[2019]317號)
2、(關于做好就業失業登記和就業困難人員認定有關工作的通知》(武人社辦[2016]51號)
3、《關于做好享受創業就業稅收扶持政策重點群體對象認定工作的通知》(武人社辦[2018]3號)
4、《關于享受創業扶持就業扶持稅收政策重點群體對象認定有關問題的補充通知》(武人社辦[2019]12號)
四、辦理流程
1、企業向(營業執照》上登記的“住所”所在區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申請;
2、區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3個工作日內通過系統進行單位就業登記和企業吸納稅收政策對象認定,同時打印《認定證明》 。
五、經辦機構
【武漢市創業扶持政策 武漢創業就業稅收政策認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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