烏魯木齊離婚證補辦指南

烏魯木齊離婚證補辦指南

辦理條件
1、烏魯木齊市戶籍居民或原辦理登記的機關在烏魯木齊市;
2、當事人現今仍然維持與辦理登記時一致的婚姻狀況 。
辦理材料
1、本人戶口簿和身份證(驗原件,收復印件1份);

2、原婚姻登記機關出具的婚姻登記檔案證明(收原件1份);
3、補領結婚證當事人提交3張大2寸雙方近期半身免冠合影彩色照片;
4、補領離婚證當事人提交2張2寸單人近期半身免冠彩色照片 。

辦理流程
一、初審
烏魯木齊市居民提交證件材料:
1、本人戶口薄和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

2、原婚姻登記機關出具的婚姻登記檔案證明
3、補領離婚證當事人提交2張2寸單人近期半身免冠彩色照片
二、受理
當事人填寫《申請補領婚姻登記證明聲明書》
三、審查
婚姻登記員對當事人提交的證件、材料、聲明進行審查,符合結婚條件的,填寫《補發婚姻登記證審查處理表》
四、發證
補發離婚證
辦理地點
戶口所在地的各區民政局婚姻登記處
辦理時限及費用
辦理時限:即辦
【烏魯木齊離婚證補辦指南】辦理費用:不收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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