材料+地點 南京就業困難人員認定申請

材料+地點 南京就業困難人員認定申請

申請人本人持《就業創業證》原件、身份證原件和復印件、戶口簿原件和復印件,到戶籍所在地社區(村)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服務站申請,填寫《南京市就業困難人員登記表》一式三份,并分別情形提供下列相關材料:
1、 享受最低生活保障:提供《享受低保待遇證明》原件及復印件;

2、單親家庭:提供離婚、喪偶及撫養未成年子女證明原件及復印件;
3、夫妻雙方均失業:提供《結婚證》及配偶的《就業創業證》原件及復印件;
4、 城鎮零就業家庭和農村零轉移家庭貧困戶:提供家庭成員的《就業創業證》及低收入證明原件及復印件;
5、特困職工家庭:提供“建檔特困職工家庭”證明原件及復印件;
6、殘疾人:提供《殘疾證》原件及復印件;
7、被征地農民:提供征地安置(保養)協議書;
8、優撫對象家庭成員:提供《江蘇省優撫對象撫恤補助證》及家庭成員的《就業創業證》原件、復印件;
【材料+地點 南京就業困難人員認定申請】9、軍隊退役人員:提供《退伍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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