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大學生畢業后把戶口遷回農村原籍材料

南京大學生畢業后把戶口遷回農村原籍材料

原戶籍系本市農村地區,現戶口登記在高等院校(含職業院校)學生集體戶或者江蘇省高校招生就業指導服務中心集體戶的在校學生或畢業學生,遷回原戶口遷出地的,提交以下材料:
1、居民身份證;
2、畢業證書(未畢業的不提供);

3、戶口遷移證;
4、戶主和合法穩定住所所有權人同意遷入的意見書 。
拓展閱讀:遷移戶口的程序
1、只要原籍居民或村民委員會同意接納你入戶,并且與你簽訂接收協議或出具接收證明;
2、持接收協議(證明)與本人身份證到原籍派出所開具同意接受戶口的準遷證;
【南京大學生畢業后把戶口遷回農村原籍材料】3、持準遷證到現在戶籍派出所辦理準予遷出戶口的遷移證;
4、持遷移證、身份證再回到原籍派出所辦理落戶手續即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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