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原子女投靠父母落戶辦理指南 父母隨遷子女落戶太原

太原子女投靠父母落戶辦理指南 父母隨遷子女落戶太原

辦理條件:
在太原市有常住戶口并有居住條件的居民,與其共同生活屬外地戶口的配偶、未婚(或離異、喪偶)子女、父母,可以在當地申請登記常住戶口 。
辦理材料:
1、申請人、隨遷人身份證、戶口簿;
2、居住條件證明或證書;
3、直系親屬關系證明(出生證明、夫妻投靠需提供結婚證);
4、農村地區的投靠遷移需提供鄉級人民政府和村委會出具的同意接收證明;

5、收養子女投靠養父母還需提供《收養證》 。
辦理流程:
 ?。ㄒ唬┕刈ⅰ吧轎鞴病蔽⑿毆諍?,實名注冊后根據系統提示填報信息,拍照上傳申請材料 。
 ?。ǘ┕不囟隕甌ㄐ畔⒓吧昵氬牧轄性な芾砩蠛?。申報信息、審批進度、辦理通知等相關信息將會通過“山西公安”微信公眾號告知 , 也可在微信公眾號“個人中心”查詢審批進度、在辦業務等 。需申報人配合的,將會電話通知,請保持通訊暢通 。

 ?。ㄈ┫殖『搜椴牧霞鞍燉?。申報人收到微信公眾號推送的辦理通知后,持申請材料原件前往被投靠人戶籍地派出所現場核驗材料,符合辦理條件 , 材料齊全,當場受理 。

辦理時限:
公安機關預受理審核(預受理審核時限為5個工作日)通過,申報人收到微信告知后,攜帶材料前往現場辦理 。省內戶口居民辦理直系親屬投靠業務的,符合辦理條件且材料齊全的,當場予以辦理 。省外戶口居民辦理直系親屬投靠業務的,當場開具《準予遷入證明》 。
拓展:
戶口可以落到哪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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