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職稱評審程序+要求

南京職稱評審程序+要求

1.單位審核 。申報人員所在單位要認真審查申報材料的合法性、真實性、完整性和時效性 , 并在本單位范圍內公示不少于5個工作日 。
2.主管部門及評委會辦事機構審核 。主管部門及評委會辦事機構要認真審核申報材料,按時完成線上審核,對不符合申報條件和程序、超出評委會受理范圍或違反委托評審程序的申報材料,應及時按原報送渠道退回并向申報人說明原因 。各評委會辦事機構需于評審前將審核通過人員名單在官方網站公示不少于5個工作日 。【南京職稱評審程序+要求】

3.評審備案 。各中級評委會須于評審會議召開前5個工作日將《評審委員會活動申請表》報市職稱辦備案 。各高級評委會須于評審會議召開前10個工作日將《評審委員會活動申請表》報省、市職稱辦備案 , 評審專家中異地評審專家人數應不少于執行委員人數20%,新評委專家人數應不少于執行委員人數30% 。

4.評審籌備 。2020年起,我市職稱申報和管理系統將采用“外聯服務平臺接入人社專線”方式開展職稱評審,為確保評審工作順利進行 , 各評委會辦事機構須完成評審前相關準備工作,做好評審專家的操作培訓指導 。

5.評審組織 。各評委會須于2020年10月底前完成評審,11月底前完成公示、上報工作,不得跨年度評審 。無法按計劃完成的須提前10個工作日向市職稱辦說明原因,對無法按期完成年度評審任務造成嚴重后果的,將按有關規定暫停其職稱評審權 。
6.結果公示 。各評委會辦事機構須將評審通過人員名單在官方網站公示不少于5個工作日,并將評審結果(評審結果報告、公示情況說明、花名冊等材料)在公示結束后10個工作日內報市職稱辦備案 。
7.發文發證 。根據《關于規范我市職稱電子證書管理的通知》(寧職稱辦〔2020〕8號)要求,中級職稱評審結果由市職稱辦發文公布并生成電子證書,納入全市電子證照庫,實施動態管理;高級職稱由市職稱辦向省職稱辦報備評審結果,由省職稱辦發文公布并發放相應證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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