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失業保險金和失業補助金有什么區別?

北京失業保險金和失業補助金有什么區別?

北京失業保險金和失業補助金有什么區別
申領條件的區別
失業保險金
需同時滿足以下條件:
參加失業保險累計滿1年 , 或者參保不滿1年但本人按規定仍有可享受的失業保險金尚未領取完畢的;
非因本人意愿中斷就業的;
已辦理失業登記,并有求職要求的 。

失業補助金
1、領取失業保險金期滿的失業人員,一直未重新就業,目前仍處于失業狀態的;
2、在京參保繳費不足1年或參保繳費滿1年但因本人原因解除勞動合同的失業人員 , 一直未重新就業,目前仍處于失業狀態的 。

失業補助金執行時間為2020年3月至2020年12月,根據申領時間,實際發放時間最長可至2021年6月 。
補貼標準的區別
失業金
最低可領2034元,最高可領2143元 。

補貼標準:
(一)累計繳費時間滿1年不滿5年的,失業保險金月發放標準為2034元;
(二)累計繳費時間滿5年不滿10年的,失業保險金月發放標準為2061元;
(三)累計繳費時間滿10年不滿15年的,失業保險金月發放標準為2088元;
(四)累計繳費時間滿15年不滿20年的,失業保險金月發放標準為2115元;
(五)累計繳費時間滿20年以上的,失業保險金月發放標準為2143元;
(六)從第13個月起,失業保險金月發放標準一律按2034元發放 。
失業補助金
每月最多可領1408元
發放標準:
對參保繳費滿1年的,失業補助金標準為1408元/月;
【北京失業保險金和失業補助金有什么區別?】對參保繳費不足1年的,失業補助金標準為880元/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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