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戶籍新生兒在南京辦理入戶指南 浙江戶籍新生兒在南京辦理入戶指南怎么填

浙江戶籍新生兒在南京辦理入戶指南 浙江戶籍新生兒在南京辦理入戶指南怎么填

長三角區域新生兒入戶跨省(市)通辦,以實際居住地和擬入戶地公安機關之間的信息流轉替代居民群眾兩地來回奔波,實現了“一地辦理、網上流轉” 。
辦理條件:
南京市全域內出生并取得《出生醫學證明》,父母雙方或一方為四地(江浙滬皖)戶籍居民,隨父或隨母在長三角區域家庭戶內申報出生登記的新生兒,其父(母)可在實際居住地向公安機關提出跨省(市)新生兒入戶申請 。

辦理流程:
新生兒出生后一個月內,按照隨父或者隨母自愿戶口的原則,應當由新生兒父、母或者其他監護人向新生兒父親或者母親常住戶口所在地公安機關申報戶口登記 。
辦理材料:
(1)新生兒父、母《居民身份證》 。
(2)新生兒父、母《居民戶口簿》 。
(3)新生兒父(母)《結婚證》 。
(4)新生兒《出生醫學證明》 。
注意事項:
出生申報當場辦理 。超過一個月仍可辦理 。
此外南京戶口居民也可以通過“南京公安”微警務在線辦理新生嬰兒出生登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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