煙臺開發區人才公寓 煙臺人才公寓配租面積規定

煙臺開發區人才公寓 煙臺人才公寓配租面積規定

根據《煙臺市市級人才公寓分配及使用管理規定(試行)》:
人才公寓實行戶型面積控制 。對A、B、C、D類高層次人才,根據認定類別和住房需求可配租相應面積的人才公寓,具體標準為:
A類人才配租面積不超過180平方米;
B類人才配租面積不超過160平方米;
C類人才配租面積不超過140平方米;

D類人才配租面積不超過120平方米 。
對大專以上學歷人員,配租面積以家庭人口數量(本人及配偶、未成年子女)作為主要考量因素,具體標準為:
單身人才配租面積不超過50平方米;
兩人家庭配租面積不超過60平方米;
三人家庭配租面積不超過70平方米;
四人及以上家庭配租面積不超過90平方米 。
家庭人口數量以結婚證、出生醫學證明等關系證明為準 。具有全日制博士研究生學歷或正高級職稱的人才,在房源允許的情況下,可不受家庭人口數量的限制 , 配租面積不超過90平方米的人才公寓 。
【煙臺開發區人才公寓 煙臺人才公寓配租面積規定】以上申請人及配偶均符合條件的,由較高層級一方提出申請,只可申請一套人才公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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