揚州全市電動自行車上牌點名單+地點 揚州電動汽車上牌要求

揚州全市電動自行車上牌點名單+地點 揚州電動汽車上牌要求

【揚州全市電動自行車上牌點名單+地點 揚州電動汽車上牌要求】

圖源:揚州交警
根據《江蘇省電動自行車管理條例》第三十八條規定,駕駛未經登記的電動自行車或者未按照規定在指定位置懸掛、故意遮擋、污損號牌上道路行駛的,由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處五十元罰款 。

符合電動自行車強制性國家標準的,除了帶牌銷售商店可以上牌以外,市民朋友還可以就近前往公安機關的便民服務網點上牌(附后) 。如果是不符合新國標電動自行車標準的 , 不予上牌 。
自購車之日起30日內提交車輛所有人身份證明、購車發票等來歷證明、電動自行車產品合格證,并現場交驗車輛 。代理人代理的,同時需要提供代理人身份證明、書面委托 。揚州地區以外的車主還需要提供居住地公安機關核發的居住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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