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出租屋登記備案辦理指南 佛山租賃合同在房管局備案


辦理條件:
㈠租賃合同訂立后30日內,居住房屋權屬證明完整的,出租人通過互聯網或向房屋所在地村(居)流動人口服務管理工作機構提交以下材料,經鎮(街道)流動人口服務管理工作機構審核后,發放《出租屋租賃登記證明》 。
①出租人合法身份證明;
②房地產權屬證明(包括房地產權證、房屋所有權證等)的原件或復印件(復印件經屋主簽署“本件與原本一致”字樣并簽名、身份證號碼);
③租賃合同;
④《房屋出租人(單位)治安、消防、衛生計生綜合管理責任書》 。
㈡租賃合同訂立后30日內,居住房屋權屬證明不完整的 , 由出租人向房屋所在地村(居)流動人口服務管理工作機構提交以下材料,經鎮(街道)流動人口服務管理工作機構審核后,發放《出租屋租賃備案證明》 。
①出租人合法身份證明;
②集體土地使用證或宅基地證、鎮(街道)政府審批的房屋報建批文和《農村居民建設用地批準書》 , 當地村(居)委會出具的產權歸屬情況證明或者其他能夠證明房屋合法來源的有效證明等材料的原件或復印件(復印件經屋主簽署“本件與原本一致”字樣并簽名、身份證號碼);

③租賃合同;
④《房屋出租人(單位)治安、消防、衛生計生綜合管理責任書》 。
㈢房屋租賃的,出租人應當自簽訂租賃合同之日起3個工作日內或自承租人入住之日起3個工作日內在網上申報或到房屋所在地村(居)流動人口服務管理工作機構報送承租房屋的地址、出租人和承租人的姓名、身份證件的種類和號碼、聯系方式等信息 。
㈣承租人變更或者房屋停止租賃的 , 出租人應當在變更或終止租賃之日起3個工作日內在網上申報或到當地流動人口服務管理工作機構報送相關材料或信息 。
㈤居住在自己購買的房屋或者親戚朋友家的房屋的 , 屋主應在入住3天內申報居住房屋登記 。

辦理材料:
㈠到流管窗口申報的
提供紙質申請材料采用A4紙,手寫材料應當字跡工整、清晰,復印件申請人均應簽名、復印清晰 。
⑴出租房屋登記、備案 。
①本人居民身份證或其他有效身份證明如臨時居民身份證、戶口簿和公安機關出具的身份證明文件原件、復印件1份;
②房地產權屬證明(包括房地產權證、房屋所有權證等)復印件(復印件經屋主簽署“本件與原本一致”字樣并簽名、身份證號碼))1份;或集體土地使用證或宅基地證、鎮(街道)政府審批的房屋報建批文和《農村居民建設用地批準書》 , 當地村(居)委會出具的產權歸屬情況證明或者其他能夠證明房屋合法來源的有效證明等材料復印件(復印件經屋主簽署“本件與原本一致”字樣并簽名、身份證號碼))1份 。流管窗口要求辦事群眾提供原件的,必須向辦事群眾說明理由 。【佛山出租屋登記備案辦理指南 佛山租賃合同在房管局備案】

③房屋租賃合同復印件1份;
④填寫《佛山市出租屋登記備案申請表》;
⑤填寫《房屋出租人(單位)治安、消防、衛生計生綜合管理責任書》 。
⑵其他居住房屋登記、備案 。
①本人居民身份證或其他有效身份證明如臨時居民身份證、戶口簿和公安機關出具的身份證明文件原件、復印件1份;
②房地產權屬證明(包括房地產權證、房屋所有權證等)復印件(復印件經屋主簽署“本件與原本一致”字樣并簽名、身份證號碼))1份;或集體土地使用證或宅基地證、鎮(街道)政府審批的房屋報建批文和《農村居民建設用地批準書》,當地村(居)委會出具的產權歸屬情況證明或者其他能夠證明房屋合法來源的有效證明等材料復印件(復印件經屋主簽署“本件與原本一致”字樣并簽名、身份證號碼)1份;未辦理房屋產權證書的,提供經網簽備案的購房合同復印件(復印件經屋主簽署“本件與原本一致”字樣并簽名、身份證號碼)1份 。
③屋主提供居住人和房屋所有人親友關系承諾書 。
④填寫《佛山市出租屋登記備案申請表》 。
㈡通過網上申報的
通過掃描或拍照上傳以上所需證明材料 。流管員自行上網下載新市民提供的電子材料打印歸檔,不得要求辦事群眾重復提交紙質材料 。
辦理流程:
申報人現場申報的,填寫《居住房屋出租信息登記表》,提交辦理材料,材料齊全符合要求,當場受理 。申報材料不齊全的,一次性告知需要補充的材料 。
申報人網上申報的,填寫電子表格,掃描或拍照上傳辦理材料 。流管員在受理申報后當場審查材料 。通過審核的 , 發放《出租屋租賃登記(備案)證明》 。
辦理時限與費用:
時限:當天辦結 。
費用:不收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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