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蘇省戶口在合肥辦理新生兒落戶怎么辦理?

江蘇省戶口在合肥辦理新生兒落戶怎么辦理?

辦理條件
在江蘇省全域內出生并取得《出生醫學證明》,父母雙方或一方為江蘇省戶籍居民 , 婚內生育,即可在長三角區域內非戶籍地申請辦理跨?。ㄊ校┬律牖?。
合肥新生兒落戶需要哪些材料?
1.嬰兒父母居民戶口簿、居民身份證

2.嬰兒出生醫學證明
3.嬰兒父母結婚證
辦理地點:
【拓展】:
(一)婚生子女有出生醫學證明且出生醫學證明上父母信息齊全,要求隨父或隨母入戶的 , 憑出生醫學證明、父母居民戶口簿、居民身份證、結婚證申報出生登記 。

(二)婚生子女有出生醫學證明 , 但出生醫學證明僅登記母子信息,要求隨母落戶 , 憑出生醫學證明、母親居民戶口簿、居民身份證、結婚證申報出生登記 。

 ?。ㄈ┗檣優諧鏨繳っ?nbsp;, 但出生醫學證明僅登記母子信息要求隨父落戶,憑出生醫學證明、父親居民戶口簿、居民身份證、結婚證申報出生登記 。
【江蘇省戶口在合肥辦理新生兒落戶怎么辦理?】 ?。ㄋ模┪蕹鏨窖еっ韉模?當事人應當向衛生行政部門申請補發后辦理 。對無法核實新生兒母親信息,不能取得出生醫學證明的,應當提供經司法行政部門審核登記的司法鑒定機構和司法鑒定人出具的親子關系證明材料和出生、住院記錄等其他相關證明 , 公安機關調查核實后辦理 。公安派出所應認真核對出生醫學證明的真偽,無法確定真偽或存在可疑情況的,應當予以扣留,并聯系當地衛生和計劃生育部門進行鑒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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