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定公安交警33項先行辦車駕管業務是哪些?

保定公安交警33項先行辦車駕管業務是哪些?

33項“先行辦”詳情
一、機動車業務先行辦理項目
(一)先行辦理必須整改(變更)項目(3日內整改或變更完畢)
1、適用小微型非營運機動車項目 。
⑴機動車號牌漆面脫落 , 影響號牌識別;(整改)
⑵角警告牌損壞或缺失(注冊登記業務除外);(整改)
⑶反光背心缺失(注冊登記業務除外);(整改)
⑷風窗玻璃有裂紋,但不影響安全駕駛;(整改)
⑸保險杠有裂紋,不影響正常使用;(整改)

⑹燈罩有裂紋,不影響正常使用;(整改)
⑺車身漆面小面積脫落,不影響整車顏色判定;(整改)
⑻小型、微型載客汽車在不改變車身主體結構且保證安全的情況下加裝車頂行李架; (變更)
⑼小型、微型載客汽車換裝不同式樣散熱器面罩、保險杠、輪轂(不得改變輪胎規格);(變更)
⑽變更車身顏色,不影響安全駕駛;(變更)
2、適用其他機動車情形 。
⑴貨車更換同規格貨廂;(變更)

⑵載貨汽車、掛車加裝、拆除車用起重尾板的;(變更)
⑶貨運車輛駕駛室后部安全架封閉無法觀察后方情況的;(整改)
⑷貨車及掛車側后部防護裝置變形但不影響安全防護的 。(整改)
3、適用所有機動車情形 。
⑴粘貼車身廣告,不影響安全駕駛的(廣告內容低俗、暴力等違規情形除外) 。(整改)
(二)先行辦理項目
⑴小、微型載客汽車加裝出入口踏步件(不超過整車寬度);
⑵小、微型載客汽車前照燈光源發生變化,發光強度符合檢驗標準;

⑶發動機號碼不易見、標簽脫落,但借助于內窺鏡可拍攝發動機號碼;
⑷車輛標牌脫落(注冊登記業務除外);
⑸貨運機動車加裝防風罩、水箱、工具箱、備胎架等;
⑹貨車加裝空調外機,但不影響整車高度并且整備質量在誤差允許范圍內;
⑺車輛廠標或商標改變原有顏色,不影響品牌識別;
⑻號牌輕微褪色,不影響號牌識別;
⑼掛車加裝緊繩器(低平板半掛車鵝頸部位加裝的除外);
⑽購車發票或者二手車交易發票字跡壓線不影響內容識別;
⑾購車發票品牌型號欄沒有打印品牌;
⑿機動車辦理變更車身顏色、重新打刻車架號、發動機號碼、變更名稱業務,登記證書、行駛證丟失 。
二、駕駛人業務先行辦理項目(無效駕駛證自行銷毀)
⑴辦理駕駛證轉入業務,駕駛證丟失;
⑵辦理駕駛證換證業務,駕駛證丟失;
⑶辦理駕駛證延期審驗、延期換證、延期體檢業務,駕駛證丟失;
⑷辦理駕駛證信息變更業務 , 駕駛證丟失;
⑸辦理駕駛證超期換證恢復駕駛資格業務,駕駛證丟失;
【保定公安交警33項先行辦車駕管業務是哪些?】⑹辦理駕駛證降級業務,駕駛證丟失 。

相關經驗推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