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公租房貨幣補貼領滿3年了之后還能繼續領嗎?


?杭州公租房貨幣補貼領滿3年了之后還能繼續領嗎?
公共租賃住房貨幣補貼保障資格有效期為三年,即自區級住保房管部門收件當月起計算 。
在公共租賃住房貨幣補貼保障形式施行期間 , 期滿經重新申請審核仍符合條件的 , 可以繼續保障 。新就業大學畢業生、創業人員的公共租賃住房貨幣補貼和實物配租保障年限累計不超過6年 。

【杭州公租房貨幣補貼領滿3年了之后還能繼續領嗎?】新就業大學畢業生、創業人員申請公共租賃住房須同時符合下列條件:

1.申請人具有市區常住戶籍,或持有市區、蕭山區、余杭區及臨平區公安機關簽發的有效期內的《浙江省居住證》
2.申請人具有中級(含)以上職稱,或高級職業資格證書且持證滿2年,或本科及以上學歷且畢業未滿7年(具有碩士及以上學歷的不受畢業年限限制)

3.申請人在市區用人單位工作,并簽訂1年(含)以上勞動合同,且連續繳納住房公積金或社會保險金6個月(含)以上,或持有市區營業執照和1年(含)以上完稅證明
4.申請家庭上年度人均可支配收入低于68666元(申請人具有副高級(含)以上職稱或碩士及以上學歷的,其申報的經濟收入不作為審核條件 。)
5.申請家庭在市區、蕭山區、余杭區及臨平區無房
6.申請人(配偶)直系親屬在本市區、蕭山區、余杭區及臨平區無住房資助能力
具體標準如下:申請人(配偶)直系親屬在市區、蕭山區、余杭區及臨平區擁有2套以下住房或人均住房建筑面積小于50.55平方米的,認定為直系親屬在本市區、蕭山區、余杭區及臨平區無住房資助能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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