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市建鄴區關于做好中小學生課外讀物進校園管理的通知


建鄴區關于做好中小學學生課外讀物進校園管理的通知
一、組織領導
區教育局成立全區中小學生課外讀物管理進校園領導小組,加強工作組織領導,明確局機關科室、相關直屬單位和各中小學的職責,具體組成人員名單如下:
組 長:吳坤明 區教育局局長、局黨組書記
肖 東 區委教育工委書記
副組長:肖大明 區委教育工委副書記
馬 峰 區教育局副局長
楊 勇 區教育局副局長
成 員:王 濤 區教育局技裝辦主任
田宏瑜 區教育局工委辦主任
陳國慶 區教育局德體衛藝科科長
王克蓉 區教育局小教科科長
孫 晶 區教育局中教科科長

吳 丹 區教育局學前教育管理中心主任
葉旭山 區教師發展中心校長
解克勤 區政府教育督導室督學
二、重點工作
1、加強課外讀物進校園的推薦管理工作 。各中小學課外讀物推薦工作必須遵守國家相關法律法規要求,必須堅持方向性、全面性、適宜性、多樣性、適度性等5個原則 。
2、各中小學(幼兒園)是進校園課外讀物推薦責任主體 , 負責組織學校課外讀物的遴選、審核工作 。要規范進校園課外讀物推薦工作程序,進校園課外讀物原則上每學年推薦一次 。推薦程序包括初選、評議、確認、備案等環節 。各學校每學年組織管理人員、任課教師和圖書館管理人員提出初選目錄;學科組教師負責審讀,對選自國家批準的推薦目錄中的讀物 , 重點評議適宜性,對其他讀物要按推薦原則、標準、要求全面把關,提出評議意見;學校組織專門小組負責審核把關 , 統籌數量種類,確認推薦結果 , 公示并報區教師發展中心備案 。

3、進校園課外讀物推薦目錄要向學生家長公開,堅持自愿購買原則,禁止強制或變相強制學生購買課外讀物,各中小學不得組織統一購買,各學科研訓員不得向學校和學科教師推薦課外讀物 。
4、對家長自主購買推薦目錄之外的課外讀物,學校要通過多種形式及時做好指導工作 。
5、學校圖書館嚴格按省市推薦目錄采購圖書 。

6、加強其他渠道進校園課外讀物的管理 。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在校園內通過舉辦講座、培訓等活動借機推薦、銷售課外讀物 。各單位要明確受捐贈課外讀物來源 , 及時進行審核或報局德體衛藝科進行審核把關 。
7、加強進校園課外讀物的推薦審查工作 。進校園課外讀物要符合主題鮮明、內容積極、可讀性強、啟智增慧等4個標準 。
8、加強課外讀物進校園的監督檢查 。區政府教育督導辦公室每年會同區教育局相關職能科室組織對全區中小學(幼兒園)開展專項檢查,并下發檢查通報,存在問題及時督促整改 。
三、有關要求
1、要切實提高政治站位,加強上級政策學習宣傳,提高教師思想認識,規范課外讀物進校園管理,防止問題讀物進入校園 , 充分發揮課外讀物育人功能 。
2、要切實落實主體責任 。各中小學(幼兒園)要成立學校課外讀物推薦和管理工作領導小組 , 各中小學(幼兒園)可依照教育部《學校課外讀物推薦和管理辦法》擬定本單位管理辦法,明確工作職責 , 細化責任分工,確保工作落在實處 。
3、要廣泛開展校園讀書活動,指導親子共讀,建設書香家庭;營造愛讀書、讀好書的良好氛圍,讓讀書成為師生自覺的生活習慣;要加大投入保障,建設書香校園,推進全民閱讀工作 。
【南京市建鄴區關于做好中小學生課外讀物進校園管理的通知】4、要及時做好校園內課外讀物的清理自查工作 。各中小學(幼兒園)要按照《中小學生課外讀物進校園管理辦法》中列出的12條負面清單及時對學校現有圖書進行清理 , 確保校園內無問題課外讀物 。凡因工作不力出現問題課外讀物的,依照相關規定追究當事人責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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