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匯區公租房單位保留使用要求 徐匯區公租房管理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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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匯區公租房保留使用要求:
由單位申請并承租的區籌公共租賃住房,配租對象退租后,所在單位需要保留租賃房屋的,可以向區公租房運營公司提出申請;經公租房運營公司同意后 , 房屋可保留不超過三個月并由單位支付保留期內的租金 。房屋保留期內,單位應重新提交本單位申請對象的資料 , 經審核符合條件的,申請對象憑準入資格確認書,由區公租房運營公司直接安排入住保留的房屋 。

未經申請的,單位承租人擅自安排其他未經審核的人員入住,按違規轉借、轉租行為查處 。
【徐匯區公租房單位保留使用要求 徐匯區公租房管理中心】徐匯區公租房供應標準
承租的一居室房源 , 可安排一名單身人士或一個家庭入住;承租的二居室房源,可安排一個家庭入住,也可拆套安排單身人士入住;承租的三居室房源 , 可安排一個家庭入?。?也可拆套安排單身人士入住 。
拆套安排入住的,人均居住面積不得低于5平方米 。
注:信息來源徐匯區人民政府官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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