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方起訴離婚在外地可以起訴,可以在對方居住滿一年的地方起訴離婚 , 由被告戶籍地或經常居住地法院管轄 。夫妻雙方離開住所地超過一年,一方起訴離婚的案件,由被告經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轄;沒有經常居住地的,由原告起訴時居住地的人民法院管轄 。
【法律依據】
【女方起訴離婚在外地可以起訴嗎】根據《婚姻法》第三十二條,男女一方要求離婚的,可由有關部門進行調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離婚訴訟 。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 , 應當進行調解;如感情確已破裂,調解無效,應準予離婚 。
女方起訴離婚在外地可以起訴,可以在對方居住滿一年的地方起訴離婚 , 由被告戶籍地或經常居住地法院管轄 。夫妻雙方離開住所地超過一年,一方起訴離婚的案件,由被告經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轄;沒有經常居住地的,由原告起訴時居住地的人民法院管轄 。
【法律依據】
【女方起訴離婚在外地可以起訴嗎】根據《婚姻法》第三十二條,男女一方要求離婚的,可由有關部門進行調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離婚訴訟 。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 , 應當進行調解;如感情確已破裂,調解無效,應準予離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