績效考核制度示范

績效考核制度

績效考核制度示范


第一條 目的
為全面了解、評估職工工作績效,健全公司考核管理體系 , 增強職工工作積極性、責任心,提高整體工作效率 , 促進完成目標任務 , 結合公司實際,制定本制度 。
第二條 適用范圍
本制度適用公司全體職工 。
第三條 實施原則
(一)精簡考核 。堅持量化指標和定性分析評價結合,簡化考核程序,增強目標管理的實效性和可操作性 。
(二)注重差異化 。建立符合實際的考核指標架構,按照職責的分工針對性地下達指標項目及權重設置 , 體現績效的客觀性和合理性 。
第四條 組織機構
公司成立薪酬與績效考評委員會,辦公室設在綜合部,負責組織實施本制度和統籌協調 。人員設置如下:
主 任:董事長
副主任:總經理
成 員:副總經理,綜合部、財務部、安全質量環保部的負責人
第五條 考核對象及發放方式
(一)班子成員
按照當年公司股東會決議的《經營班子業績考核辦法》執行 。
(二)部門與個人
1、部門績效考核:分為后勤保障部門和業務部門兩類,后勤保障部門進行事件制考核,業務部門進行業績結果考核,各部門負責人與公司簽訂目標責任書,月初制定工作計劃,月末按完成實際評估,月度預發,季度核算,年度結算 。
2、個人績效考核:分為重點工作和綜合表現兩項指標,根據工作完成實際評估,個人績效=部門績效+個人績效(部門績效占比30%,個人績效占比70%) 。
第六條 指標項目
績效考核表實行百分制 。指標項目及分值權重如下:
(一)部門考核
(二)個人考核
(三)公司負責人
考核方式:公司根據發展實際、當年年度目標任務等因素由股東會確定當年的薪酬總額,崗位薪酬占比40%不進入考核,按月發放;績效薪酬占比60%,按天信公司當年《子(分)公司負責人薪酬方案》發放,按月預發,年度結算 。
第七條 考核管理
績效考核實行層級考評 。即股東會對經營班子進行考評;分管領導對部門、部門負責人進行考評;部門負責人對部門職工進行考評 , 薪酬與績效考評委員會對經營班子以下的績效考核結果最終裁定 。
財務部對公司月度、季度、年度的績效考核進行監督和審查,發現有虛假不實行為的 , 相關責任人承擔責任 。
第八條 意見申訴與處理
對績效考核結果存在異議的 , 需以書面形式向薪酬與績效考評委員會提出申訴,薪酬與績效考評委員會與綜合部、財務部具體情況,提出處理意見,并在當月處理完成 。
【績效考核制度示范】第九條 本制度由綜合部負責修訂及解釋,經職工代表大會通過,公司總經理同意后執行 。原《績效考核制度》同時廢止 。

相關經驗推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