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份詳盡的企業財務管理制度



一份詳盡的企業財務管理制度


【一份詳盡的企業財務管理制度】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加強*****(公司名)財務管理工作,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會計法》、企業會計基本準則和具體準則等國家有關法律法規以及公司章程的規定,結合+本公司的實際情況,制定本制度 。
第二條 除特別說明法,本制度所稱"公司"的范圍僅指*****(公司名) 。
第三條 本制度是公司財務管理工作的基本制度,在公司范圍內統一執行,各部門參照執行 。
第四條 公司的財務行為和財務管理工作必須遵守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并接受有關主管部門、公司監事會以及審計部門的檢查和監督 。

第二章 財務管理機構和人員

第五條 公司的財務管理工作實行統一管理、分級負責原則,按照本制度對公司范圍內財務工作統一管理、統一指導的基礎上,財務管理體系中各層級、各崗位按照相應的職責和權限履行財務管理職責、承擔相應的責任 。
第六條 公司的以下重大財務事項需要由公司董事會按規定程序審議通過:
(一) 決定公司的投資計劃;
(二) 批準公司的年度財務預算方案、決算方案;
(三) 批準公司的利潤分配方案和虧損彌補議案;
(四) 公司增加或減少注冊資本;
(五) 發行公司債券;
(六) 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清算或者變更公司形式;
(七) 達到規定條件需由董事會審議的擔保行為;
(八) 達到規定條件需由董事會審議的重大資產購買和出售;
(九) 達到規定條件需由董事會表決的關聯交易;
(十) 法律法規及公司章程規定需由董事會審議通過的其他財務事項 。
第七條 公司以下重大財務事項需由公司總裁辦公會審議通過 , 其中涉及董事會權限的財務事項在總裁辦公會審議通過后需報董事會審議批準 。
(一) 決定公司經營計劃和投資方案;
(二) 制定公司的年度財務預算方案、決算方案;
(三) 制定公司的利潤分配方案和虧損彌補方案;
(四) 制定公司增加或者減少注冊資本、發生債券或者其他證券及上市方案;
(五) 擬定公司重大收購、收購本公司股份或者公司合并、分立 、解散及變更公司形象的方案;
(六) 決定達到規定條件需由總裁辦公會審議的項目投資、股權投資、資產處置、重大合同簽訂、對外擔保和風險投資;
(七) 達到規定條件需由總裁辦公會審議的關聯交易;
(八) 聘請或解聘為公司審計的會計師事務所;
(九) 制定或修訂本財務管理制度和公司的主要會計政策,審議和批準公司對外披露的財務報告;
(十) 法律法規及公司章程、本財務管理制度規定需由總裁辦公會審議通過的其他財務事項 。
第八條 各部門關于財務管理的職責權限由部門管理章程規定,但必須符合相關法律規定以及公司相關制度的規定 。各部門發生的財務事項如涉及公司董事會,總裁辦公會權限的,除需按其所在部門的規定履行簽批程序外 , 必須按規定程序報公司董事會、總裁辦公會審議表決通過后方可實施 。
第九條 公司應設立財務部門,配備專職財務人員,由財務部門負責人負責財務部門的全面工作 。
第十條 公司財務部門負責財務管理制度的建設與完善,財務工作的組織、協調、檢查與考核;公司整體財務預決算方案的組織編制、審核;公司資金籌集和調度;公司稅收事務;公司財務監督;參與公司投資與產權管理 。
第十一條 公司法定代表人對本公司的會計工作和會計資料的真實性、合法性和完整性負責,對本公司財務管理工作承擔最終責任 。財務部門對外報送的財務會計報表、財務預算方案、財務決算資料、投資項目可行性以及其他法定財務報告應由法定代表人簽署 。

相關經驗推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