會計實務:什么是原始憑證

會計原始憑證又稱單據,是在經濟業務發生或完成時取得或填制的,用以記錄或證明經濟業務的發生或完成情況的文字憑據 。它不僅能用來記錄經濟業務發生或完成情況,還可以明確經濟責任,是進行會計核算工作的原始資料和重要依據 , 是會計資料中最具有法律效力的一種文件 。工作令號、購銷合同、購料申請單等不能證明經濟業務發生或完成情況的各種單證不能作為會計原始憑證并據以記賬 。
擴展資料:
1、原始憑證按照來源不同,分為外來原始憑證和自制原始憑證 。
(1)外來原始憑證 。它是指在經濟業務發生或完成時 , 從其他單位或個人直接取得的原始憑證,如購買貨物取得的增值稅專用發票、對外單位支付款項時取得的收據、職工出差取得的飛機票、火車票等 。
【會計實務:什么是原始憑證】(2)自制原始憑證 。它是指由本單位內部經辦業務的部門和人員 , 在執行或完成某項經濟業務時填制的、僅供本單位內部使用的原始憑證,如收料單、領料單、限額領料單、產品入庫單、產品出庫單、借款單、工資發放明細表、折舊計算表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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