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履行不能的法律后果

1、自始履行不能的有效合同 , 不論是否可歸責于債務的事由,債務人均應承擔違約責任,但應免除債務人的實際履行責任;債權人可依法解除合同 , 請求賠償損失 。
2、因可歸責于債務人的事由致使合同全部不能履行,債務人應免除實際履行責任,但應承擔違約責任;債權人可依法解除合同,并請求賠償損失 。
3、因可歸責于債務人的事由而致一時履行不能,待不能原因清除以后 , 債務人應履行原債務,并承擔違約責任 。
【法律依據】
【合同履行不能的法律后果】《合同法》第一百一十二條規定 , 當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義務或者履行合同義務不符合約定的,在履行義務或者采取補救措施后,對方還有其他損失的,應當賠償損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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