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天津醫科大學臨床醫學院高職升本科招生章程( 二 )


第五章 錄取規則
第十一條 天津醫科大學臨床醫學院本著公平、公正、公開的原則 , 嚴格執行國家教育部和天津市招生委員會制定的錄取政策 , 及本章程公布的有關規定 。錄取時以考生填報的志愿和 2023 年高職升本科文化課與專業課考試的總成績為主要錄取依據 , 德智體美勞全面考核 , 擇優錄取 。錄取過程中 , 自覺接受市招生委員會、紀檢監察部門、考生和社會各界的監督 。
第十二條 專業考試科目為兩科 , 每科滿分為 100 分 , 共 200 分 , 單科成績均須達到 60 分以上(含 60 分) 。
第十三條 凡報考我院的考生(含義務兵退役考生和推薦免試考生)均須參加我院專業課考試 , 不參加專業課考試的考生視為自愿放棄 , 成績無效 。
第十四條 投檔分數相同的情況下 , 先比較專業課成績總分 。若專業課成績總分相同 , 理科考生依次優先錄取數學、英語單科分數較高的考生 , 文科考生依次優先錄取語文、英語單科分數較高的考生 。
若數學(或語文)、英語分數仍相同 , 優先錄取獲省級優秀學生、優秀學生干部、三好學生等榮譽稱號的考生 。
第十五條 平行志愿錄取執行天津市教育考試院的錄取規定 。
第十六條 依照教育部、衛生部、中國殘疾人聯合會頒布的《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 , 對考生身體健康狀況進行審查和復查 , 對不符合標準的按指導意見的相關規定處理 。
第十七條 我院外語教學為英語 , 請小語種考生慎重填報 。
第十八條 天津醫科大學臨床醫學院在接到天津市招生委員會核準備案的錄取考生名單后寄發錄取通知書 , 錄取通知書以特快專遞的方式寄出 。
第六章 其他
第十九條 我院是獨立學院 , 根據國家有關政策 , 可接受生源地助學貸款 , 請經濟困難考生酌情填報 。
第二十條 后續管理
按國家招生規定錄取的新生 , 持錄取通知書和畢業證原件 , 按學院有關要求和規定的期限到校辦理入學手續 。因故不能按期入學者 , 應當向學院請假 。未請假或者請假逾期者 , 除因不可抗力等正當事由以外 , 視為放棄入學資格 。
新生入學后 , 我院將嚴格按照相關規定及要求對新生入學資格進行復查 , 凡不符合規定條件或有舞弊行為的 , 取消其入學資格;同時 , 對新生的思想政治品德進行審查 , 全面衡量新生的思想政治表現情況 ,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 , 取消其入學資格:有反對憲法所確定的基本原則的或參加邪教組織的;違反治安管理規定受到處罰 , 性質惡劣的 。
第二十一條 學生在規定的年限內完成教學計劃規定的全部必修課、選修課及實踐教學環節并通過畢業考試 , 符合學籍管理規定者準予畢業 , 頒發天津醫科大學臨床醫學院全日制普通高等學校本科畢業證書 。畢業生學士學位授予工作 , 按照國務院學位委員會及教育部有關規定辦理 。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學位條例》及學院學士學位授予規定的畢業生 , 授予天津醫科大學臨床醫學院學士學位 , 頒發學位證書 。按照教育部的相關規定在畢業證書、學位證書上注明"專科起點本科"字樣 。
第七章 附則
第二十二條 本章程僅適用于 2023 年天津醫科大學臨床醫學院高職升本科招生工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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