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工業大學2020年本科招生章程 2021年河北工業大學招生章程( 二 )


(一)實行平行志愿的省份,我校認可各省份投檔規則,在各省份已投檔范圍內,按照各省份計算的綜合成績(不使用綜合成績的省份按照專業統考(聯考)成績)由高到低依次錄取;綜合成績相同時,依次比較專業統考(聯考)成績、文化總分、數學、語文、外語成績 。
(二)實行非平行志愿的省份,我校認可各省份投檔規則,在各省份已投檔范圍內,根據考生專業統考(聯考)成績由高到低依次錄取;專業統考(聯考)成績相同時,依次比較文化總分、數學、語文、外語成績 。
第十四條對于進檔考生安排專業,以分數優先、專業之間不設級差為原則安排考生專業志愿 。第一專業志愿不能滿足的考生,按其第二專業志愿錄取,以此類推 。當某考生所有專業志愿均不能滿足,服從專業調劑的考生,將調劑到錄取計劃未滿的專業,不服從專業調劑的考生,予以退檔 。除江蘇省外,在投檔分相同的情況下,按照專業志愿順序為考生安排專業;如專業志愿順序相同,優先錄取相關科目分數高者,理工類考生依次比較數學、外語、語文、理綜,文史類考生依次比較語文、外語、數學、文綜 。
第十五條對于北京市、上海市、天津市、浙江省、山東省、海南省等實行高考改革省份的考生,基本錄取原則如下:
(一)在實行高考綜合改革試點的北京市、上海市、天津市、浙江省、山東省、海南省等省份的招生錄取工作,按照各省份公布的改革方案及有關辦法執行 。
(二)北京市、上海市、天津市、浙江省、山東省、海南省等高考改革試點省份考生須滿足我校選考科目要求 。投檔成績相同時,按各省份確定的同分排序規則進行專業錄取 。
第十六條面向國家農村專項計劃招生、地方農村專項計劃招生、少數民族預科班招生、內地新疆高中班及學校承擔的對口支援招生等錄取辦法按教育部和相關省份有關規定執行 。
第十七條部分專業具體要求:
(一)建筑學、城鄉規劃、工業設計專業的考生要求有美術基礎 。
(二)中外合作辦學專業分別是:計算機科學與技術(中外合作辦學)專業、物聯網工程(中外合作辦學)專業、環境工程(中外合作辦學)專業、電氣工程及其自動化(中外合作辦學)專業 。以上四個專業只招收有專業志愿的考生 。具體要求參照我校國際教育學院中外合作辦學項目實施辦法執行,詳情請見招生簡章和入學須知 。
(三)河北工業大學芬蘭校區招生四個本科專業分別為:機械設計制造及其自動化、電氣工程及其自動化、能源與動力工程、計算機科學與技術 。錄取時四個專業之間可以進行調劑 。
第十八條收費標準(單位:人民幣):
各專業學費標準詳見各省份公布的招生計劃 。學費待定的專業學費標準以河北省物價主管部門批準為準 。大類招生專業分流后按照分流專業學費標準進行收費 。
住宿由學校統一安排,根據新生錄取專業分配住宿的條件不同,每生每年分為700元、800元兩個住宿收費標準 。
以上收費標準最終以學校下發的新生報到須知為準 。
第五章 附 則
第十九條新生報到后,學校要進行新生入學資格和身體復查,對于弄虛作假、不符合錄取條件的將取消入學資格 。
第二十條學校建立了獎、貸、助、補、減五位一體的資助工作體系 。設立了多項獎學金,獎勵品學兼優的學生;協助學生辦理校園地國家助學貸款和生源地信用助學貸款;開通綠色通道,幫助家庭經濟困難學生順利入學;設有勤工助學補助、臨時困難補助、平安基金,開展各類專項資助活動;為應征入伍、直招士官學生減免學費、建檔立卡家庭經濟困難學生實行“三免一助”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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