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肥工業大學2022年研究生招生目錄 合肥工業大學2022本科招生簡章( 二 )


第十四條合肥校區和宣城校區均有招生計劃的省(直轄市、自治區) , 招生院校代碼獨立 , 考生填報志愿時應注意分別填報 , 分別錄取 。兩校區之間不能互轉專業 。
第十五條根據教育部規定 , 按照平行志愿投檔的批次 , 調檔比例原則上控制在105%以內 。錄取時根據各省(直轄市、自治區)模擬投檔情況對調檔比例進行適當調整 。
第十六條我校承認教育部規定的全國性加分政策(不做分省計劃的招生類型除外) , 對各省(直轄市、自治區)級招生主管部門在教育部相關政策之外確定的地方性政策加分學校不予認可 。同一考生如符合多項增加分數投檔條件的 , 只能取其中幅度最大的一項分值 , 且不得超過20分 。
第十七條在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合格、身體健康狀況不受專業限制、高考投檔成績達到同批次錄取控制分數線 , 符合學校投檔要求的情況下 , 學校按照考生投檔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排序并依據考生志愿和招生計劃進行專業錄取 , 各專業志愿之間不設級差 。在投檔成績相同情況下 , 優先錄取相關科目分數高者 。對于非高考綜合改革省份 , 相關科目分數比較順序:文史類考生依次比較文科綜合、語文、數學、外語 , 理工類考生依次比較理科綜合、數學、語文、外語 。對于高考綜合改革省份 , 相關科目分數比較順序:數學、語文、外語 。在專業招生規模允許的范圍內 , 學校將根據進檔考生專業志愿情況適度調整專業招生計劃安排 。
對于高考綜合改革省份 , 報考選考科目須符合我校對考生所報專業提出的選考科目要求 , 按照相應省(直轄市、自治區)的相關規定錄取 。
第十八條內蒙古自治區進檔考生實行“招生計劃1:1范圍內 , 按專業志愿排隊錄取”錄取規則 。若有退檔 , 排名在招生計劃數以外的考生按投檔成績排序遞補錄取 。
第十九條符合普通高等學校招生報名條件并取得2022年所在省藝術類專業統考合格資格的考生 , 無色盲、色弱 , 方可報考我校藝術類專業 。執行生源省份投檔規則及錄取辦法;如所在省無明確規定 , 學校按綜合分(省統考專業分/省統考專業滿分× 500+文化分/文化滿分×500)擇優錄取 。綜合成績相同的考生 , 優先錄取美術類專業統考成績高者;美術類專業統考成績和文化課高考成績均相同者 , 按我校招生章程所述原則排序 。
第二十條對參加學校審核或測試合格并經陽光高考平臺公示資格認定的考生(含高校專項計劃、高水平運動隊) , 按生源地省級招生考試機構的統一安排和學校要求填報志愿 。
第二十一條高校專項計劃、高水平運動隊、民族預科生均依據教育部和學校有關招生政策執行;港澳臺僑招生按照國家相關部門的規定執行;內地西藏班、新疆班高中畢業生的招生錄取工作在教育部領導下進行 。學校按照國家相關規定承擔“國家專項計劃” , 面向集中連片特殊困難地區參加全國統考的考生招生 , 按國家和生源省份有關規定進行 。
第二十二條英語、印度尼西亞語專業只招英語考生 , 國際經濟與貿易(中外合作辦學)專業部分課程采用英語授課 , 建議非英語考生慎重報考;其他專業外語語種不限 。
第二十三條建筑學、城鄉規劃、風景園林、廣告學專業需要美術基礎 , 但不用加試 。其中建筑學、城鄉規劃專業學制為五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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