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蘇省關于做好2022年五年一貫制高職 江蘇五年一貫制改革( 三 )


六、錄取
接收院校和省教育考試院按照“學校負責、省教育考試院監督”的錄取體制進行 。錄取工作在接收院校招生領導小組的領導下 , 本著德、智、體、美、勞全面衡量的原則 , 按招生章程制定錄取辦法 。省教育考試院統一劃定英語最低錄取分數線后 , 各高校將擬錄取考生名單 , 于5月25日前報省教育考試院 , 經省教育廳審核后確定錄取名單 , 學校發錄取通知書 。
七、政策性錄取
凡2022年參加五年一貫制高職(高師)“專轉本”選拔考試的學生 , 有以下情形的 , 按各接收院校招生章程錄取 。
(一)學生在校四、五年級期間參加教育行政部門組織的專業技能大賽 , 獲全國比賽前二十名或二等獎及以上者、省級比賽前十名或一等獎獲得者 , 經公示無異議后 , 接收院校可優先錄取 。其中 , 全國比賽前十名、省級比賽前三名 , 省第十屆師范生教學基本功大賽一等獎學生由接收院校決定是否政策性錄取;獲 2021 年、2022 年職業院校技能大賽高職組省賽一等獎或國賽二等獎以上學生經公示無異議后享受錄取本科政策 , 如考生未達到報考院校錄取條件且服從調劑的 , 由省教育考試院安排其他接收院校直接錄取 。
(二)退役大學生士兵在服役期間榮立個人三等功及以上獎勵的免于考查 , 報名后由接收院校直接錄取 。
(三)五年一貫制高職四、五年級榮獲省級教育行政部門授予的三好學生、優秀學生干部榮譽稱號的退役大學生士兵加10分投檔 。學校須向報考院校提交審核通過的學生獲獎證書和加蓋學校印章的相關文件復印件 。
以上情形中直接錄取的 , 實行單獨計劃、單獨錄取 。
八、招生簡章
接收院校應根據省教育廳下達的計劃制定招生簡章 , 經省教育廳審核后于2022年3月4日前向社會公布 , 便于考生查詢 。簡章應明確招生人數、專業名稱、專業要求、考試內容、考試組織、錄取規則、辦班地點、學費標準、培養方式、學籍管理、畢業證書發放等內容 。請于3月4日前將招生簡章加蓋公章的PDF版報省教育廳高校學生處審核 , 電子郵箱:jssjyt_xsc@163.com 。
九、轉入和培養
(一) “專轉本”新生憑專科畢業證書和錄取通知書等材料到接收院校辦理入學手續 , 未取得專科畢業證書的“專轉本”學生 , 接收院校不得辦理入學手續 。省教育廳對符合條件的學生進行注冊 , 并辦理相關學籍變更手續 。
(二)接收院校根據五年一貫制生源情況和職業技能人才培養特點 , 確定培養目標和培養要求 , 做到單獨組建班級 , 制定和實施教學計劃、單獨組織教學、單獨進行教學評價 , 確保人才培養質量 。
十、學籍管理與就業
(一)“專轉本”學生 , 由推薦學校和接收院校按照學籍管理的有關規定辦理轉出和接收手續 。
(二)“專轉本”學生不得轉專業和轉學 。
(三)“專轉本”學生除國家和省有明確規定的 , 享受與轉入學校本科生同等待遇 。“專轉本”學生本科畢業證書內容要按照國家規定填寫 。
(四)“專轉本”學生畢業時 , 按國家有關本科畢業生的就業政策執行 。
十一、工作要求
(一)加強組織領導 。今年 , 全省五年一貫制高職(高師)“專轉本”選拔工作繼續按“學校負責、省教育考試院監督”管理的體制進行 , 請各有關學校提高政治站位 , 切實加強組織領導 , 落實專門機構 , 配備專門人員 , 做好“專轉本”各個環節的工作 。要協調本地衛生健康部門做好“專轉本”考試防疫工作 , 確保廣大考生和涉考工作人員的生命安全和身體健康 。學校紀檢監察部門要充分發揮監督作用 , 強化監管和督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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