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內蒙古特崗教師招聘辦法及程序 2021年內蒙古特崗教師招聘條件( 二 )


5.成績確認 。本次招聘考試的最終成績由考生的筆試和面試成績按照4:6的比率計算生成 , 即:總分=筆試成績÷1.5×40%+面試成績×60% 。應聘者報考本人戶籍旗縣(市、區)所在地的“特崗教師” , 筆試成績加5分 。
6.考察 。各盟市教育行政部門要通過報考人員所在地街道辦事處、派出所等部門 , 對所有擬聘人員思想政治、品德和遵紀守法等情況進行全面考察 , 上述方面違反國家有關規定的 , 取消其聘用資格 。考察結束后 , 組織面試的教育行政部門要組織面試通過人員進行體檢 。
7.公布名單 。各設崗旗縣(市、區)根據最終考試成績、體檢結果 , 按照招聘計劃崗位1:1的比例確定本地區擬聘人選 , 加蓋旗縣(市、區)人民政府公章后報盟市教育行政部門 。盟市填寫《內蒙古自治區農村牧區義務教育階段學校特設崗位教師擬聘人員統計表》 , 加蓋盟市教育、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財政、編制等部門公章后 , 務于2022年8月26日前報送至自治區教育廳 , 同時向社會公示 。教育廳將通過內蒙古招生考試信息網和北疆就業網再次向社會公示 。
8.崗前培訓 。崗前培訓由自治區統一組織實施 , 培訓方式、內容及時間根據疫情防控情況另文通知 。
9.簽訂合同 。擬聘“特崗教師”公示期滿無異議的 , 設崗旗縣(市、區)教育行政部門應與其簽訂《內蒙古自治區農村牧區義務教育階段學校特設崗位教師聘用合同》(以下簡稱《聘用合同》) 。
【2022內蒙古特崗教師招聘辦法及程序 2021年內蒙古特崗教師招聘條件】設崗旗縣(市、區)教育行政部門應于秋季開學前將招聘的“特崗教師”派遣到設崗學校 , 設崗學校負責安排教學工作并進行日常管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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