點餐APP資質審查不嚴:十二家商鋪共用同一個營業執照( 二 )


然而北青報采訪人員在多位商家處得知“沒有來檢查” 。位于定福莊東街巷子中的“知識分子”是今年9月新開業的餐廳,店主說:“今年中秋節前‘餓了么’的人來說要查證件,我說還在辦,他們就走了,到現在也沒來看 。”該店此前在定福莊西街營業,前年入駐“餓了么”,去年入駐“美團外賣”和“百度外賣”,“‘餓了么’說過要查證,‘百度’、‘美團’沒說過 。”
官方說法:餐飲一店一證 APP負有審查責任
對于食品生產單位能否合用一個餐飲許可證,負責頒發餐飲許可證的北京市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表示:“經營場所發生變動的時候,商家必須及時申請變更 。不同分店在不同地址營業需分別申請餐飲許可證,一店一證,不可一證多店使用 。”
異地證件真的可以使用嗎?北青報采訪人員分別詢問了北京市工商局和北京市朝陽區食藥監局,得到的答復為:“營業地點為北京的,必須在北京取得營業執照和餐飲許可證 。外地證件不能在北京使用,即使是連鎖分店,也需要重新申辦 。”
《北京市餐飲服務許可管理辦法》明確規定:同一餐飲服務經營者在兩個以上(含兩個)地址(地點)從事餐飲服務活動的,應當分別申請辦理餐飲服務許可證 。此外,餐飲服務提供者改變生產經營地址(地點)的,應當重新申請辦理餐飲服務許可證 。
同時,餐飲服務提供者取得餐飲服務許可證后,應當妥善保管,不得轉讓、涂改、出借、倒賣、出租或者以其他非法形式轉讓 。
10月1日起實施的新《食品安全法》中明確規定,網絡食品交易第三方平臺提供者應當對入網食品經營者進行實名登記,明確其食品安全管理責任;依法應當取得許可證的,還應當審查其許可證 。
針對目前國內出現的多種形式的互聯網食品售賣行為,國家食藥監總局于今年8月在《網絡食品經營監督管理辦法(征求意見稿)》中,對包括微信朋友圈、餓了么、淘寶網在內的網售食品做出規定,擬要求經營者須具備餐飲資質,平臺方需嚴格審核真實信息,違者將處以罰款并負有連帶責任 。
專家觀點:實名審核、證照齊全是基本條件
互聯網電商給消費者帶來了諸多便利,對有意愿的經營者,工商部門也實行“寬進”,盡可能予以審批 。有人認為,“簡政放權”,應當降低互聯網商家的入駐門檻和行政審批 。北京市律師協會消費者權益法律事務專業委員會主任邱寶昌指出:“政策與法律并不矛盾,尤其在涉及消費者人身安全的食品問題上,實名審核、證照齊全是基本條件 。互聯網第三方平臺更應當對消費者的人身安全負責 。”
中國食品行業評論員朱丹蓬在接受北青報采訪人員采訪時談到,互聯網外賣平臺是近幾年興起的一種營業模式,此前我國對互聯網的監管、對外賣行業的監管都處于一個空白階段,導致部分不良企業僅從自身盈利出發,只考慮了便利性和網點擴張,對商鋪的審查并不嚴格 。新《食品安全法》中我國對互聯網食品行業提出了更多的規章制度要求,“國家出臺規范,互聯網平臺落實監督,消費者也要提高判斷力,對光鮮的線上商家圖片做到理智判斷” 。
對于第三方平臺上出現的問題證照的商鋪,消費者如何保障自己的權益呢?北京京滕律師事務所的張雪東主任說:“如果第三方網絡平臺未履行法律規定的義務,或者與商家私通,致使不符合標準的食品通過其網絡平臺進行流通,第三方網絡平臺也負有相關賠償責任 。”

相關經驗推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