閩侯縣2023年小學一年級招生辦法 閩侯縣2023年小學一年級招生辦法最新( 三 )


2.派位學校:全縣所有有學位余額的公辦小學 。
3.派位等級:在隨遷子女具備公辦小學就讀條件的前提下,對第一志愿學生設置以下派位優先等級:
(1)最優先:①父(母)持有志愿學校服務范圍內房產100%產權(不動產權證書、預告登記證、不動產登記證明);②父(母)與祖父母(外祖父母)共有志愿學校服務范圍內房產,且父(母)持有50%(含)以上份額的隨遷子女 。
(2)次優先:①父(母)2月28日前在居住地所在地持有營業執照并具備年納稅證明(國稅、地稅電子發票)的隨遷子女;②父母一方具有申請入學所在鄉(鎮)戶口且另一方居住證在同一地點的隨遷子女;③父母雙方具有申請入學所在地戶口,并在父母戶籍所在地申請入學的隨遷子女 。
(3)第三優先:父母一方在縣內持續繳納社保一年(截止當年6月30日)以上的隨遷子女 。
4.錄取辦法:志愿人數少于學校學位余額數時,全部予以錄?。恢驹溉藬党^學位余額時,通過電腦派位確定錄取對象 。學校不得擅自接收經電腦派位已被錄取的隨遷子女入學 。參加電腦派位未被錄取以及符合條件因故未參加電腦派位的隨遷子女,由各校統籌安排到生源不足的公辦學校就讀 。
5.資格審核:凡發現弄虛作假的,取消電腦派位資格,已派位的作無效派位處理;對于暫不符合我縣公辦學校接收條件的隨遷子女,學校要做好政策解釋,并幫助與民辦學校對接 。
6.日程安排:
7月1日至7月13日(雙休日除外):進城務工人員攜帶相關材料到居住證所在地學校登記申請學位 。各校組織人員進行資格初審 。甘蔗地區隨遷子女報名等工作由教師進修學校第一附屬小學負責組織實施 。
7月14日至7月31日:各校組織人員對申請學位的隨遷子女進行資格審核,并將審核結果上報初教科審批 。
8月1日至8月3日:各報名點公示入學資格審核結果 。
8月18日:公布轄區內向隨遷子女提供的學位余額 。
8月20日:符合條件的隨遷子女父母到報名點填報志愿 。
8月25日:舉行電腦派位,公示電腦派位結果 。
8月27日至8月30日:各校統籌安排未能通過電腦派位錄取及符合條件因故未參加電腦派位的隨遷子女入學,并公示安排結果 。
五、民辦小學招生
各民辦小學嚴格按照下達的招生指標及相關政策進行招生 。
閩侯縣教育局
【閩侯縣2023年小學一年級招生辦法 閩侯縣2023年小學一年級招生辦法最新】2023年6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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