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福州市臺江區初中一年級招生政策( 二 )


(七)清華附中福州學校招生
參照小升初回原籍(回新區校)升學辦法 , 自2021年起 ,  符合清華附中福州學校本部小學及二部小學片內生條件的臺江區小學畢業班學生可申請回清華附中福州學校初中部就讀 。
(八)民辦中學招生
1.原則上優先滿足學校所在縣(市)區學生入學需求 。
2.民辦初中報名人數未超過招生計劃數的 , 一次性全部錄??;報名人 數超過招生計劃數的 , 除符合相關政策規定的教育優待照顧對象可單列錄取外 , 所有報名人員實行搖號隨機錄取 。
3.民辦九年或十二年一貫制學校小學部畢業生原則上應按學生或家長意愿優 先直升本校初中部 , 本校初中部招生容量不足的 , 采取隨機派位 方式錄??;小學部畢業生錄取后仍有剩余計劃面向外校招生的 , 按第2點規定錄取 。
4.填報民辦初中志愿沒有被民辦初中錄取的畢業生 , 按初招對口方案升學 。
5. 被民辦初中錄取后要求退檔 的學生 , 由家長申請 , 經民辦初中同意退檔后 , 由生源地教育局 統籌安排公辦學校就讀 , 退檔手續需在公辦校對口招生前辦理 。
6.搖號由教育部門統一組織 , 做到公開、公平、公正 。
二、初招報名及志愿填報
(一)各小學校長負總責組織做好初招報名及審核工作 , 有 關檔案材料報區教育局基教科備案 。
(二)報名對象:臺江區小學的畢業班學生、要求回臺江區 錄取的具有臺江區戶籍的五城區外小學畢業班學生 。
(三)報名日程及所需材料
1.臺江區小學畢業班學生報名:臺江區小學就讀的畢業班學 生于6月14日-16日在就讀小學報名 , 報名時應向學校提交戶口簿 原件和復印件(戶口薄首頁及學生本人頁復印在一張A4紙上)、 進城務工人員隨遷子女還需提供父母居住證或房產證原件和復 印件(父母的居住證或房產證復印在一張A4紙上)存入檔案 。
(1)申請升入臺江區公辦初中的隨遷子女、需繼續在臺江區公辦初中就讀的留城生(戶籍在倉山、晉安兩區農村片及馬尾 區 , 現在臺江區小學就讀的小學畢業班學生;港、澳、臺籍學生;外籍學生)在報名時另需填寫《福州市五城區初招照顧對象審批 表》并提供相關憑證核驗 , 經臺江區教育局批準后按初招對口方 案安排升學 。
(2)符合八所新區中學對口小學片內生條件的回原籍申請 者應填寫《福州市五城區初招回新區初中申請表》 , 于6月14日-16日持房屋所有權證(不動產權證書)、戶口簿等相關材料的原件、復印件到相應初中學校認定后 , 由畢業小學負責匯總(附 相關材料)報臺江區教育局基教科審批 , 由臺江區教育局審核后于7月8日-11日統一報市教育局初教處辦理投檔 。
(3)臺商子女的身份確認 , 由監護人向市臺辦提出書面申 請 , 并提供升學所需材料 , 經市臺辦審核后 , 符合條件的由市臺辦統一造冊于 7 月 1 日之前報送市教育局辦理升學手續 。申請升學所需材料:父母的臺胞證和臺灣戶籍證、營業執照(股東協議書)或聘書、能證明子女年齡和學歷的證件(如戶籍證、往來大 陸通行證、成績單等) 。
2.戶籍在臺江區但在五城區以外小學就讀的小學畢業班學 生 , 如申請回戶籍所在地升初中 , 應在就讀地參加畢業考試后 , 于7月15日(雙休日除外)之前持“兩證”和學生檔案回臺江區教育局基教科報名 。有意向報考福州民辦初中的學生需7月3日前到 臺江區教育局基教科報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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