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實物配租保障人口為2人的 , 可申請配租一房一廳或單間配套等戶型;
(三)實物配租保障人口為3人 , 家庭成員中有未滿16周歲人員的 , 可申請配租一房一廳或單間配套等戶型;家庭成員均年滿16周歲的 , 可申請配租兩房一廳或一房一廳或單間配套等戶型;
(四)實物配租保障人口為4人及以上的 , 可申請配租兩房一廳或一房一廳或單間配套等戶型 。
注:在報名期間 , 已報名家庭可以變更報名的小區及戶型 , 但1戶家庭只能報名一個小區的一種戶型 。
五、入圍規則
報名時間截止后 , 市住房保障部門根據可選房源及報名情況 , 按照報名戶數與可選房源數量1:1的比例確定選房資格名單和選房順序 , 并在南寧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政府網站上公示5日 。公示無異議或異議不成立的 , 選房資格名單和選房順序最終確定 。
(一)排序規則
選房資格名單和選房順序按照申請家庭保障資格核準通過時間順序確定 , 因批量審核在相同時間核準保障資格的 , 按資格編號順序確定 。
(二)優先規則
1.優先配租
根據《南寧市公共租賃住房保障辦法》(市政府令7號)、《南寧市公共租賃住房實物配租實施細則》(南住建規〔2019〕11號) , 符合以下情形之一的 , 優先給予實物配租:
(1)孤寡老人;
(2)享受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的家庭和個人、分散供養的特困人員;
(3)共同申請公共租賃住房保障的家庭成員中有重大疾病、重度殘疾(一或二級殘疾)、重點優撫對象、企業內失業的軍隊轉業干部、曾參加對外作戰的軍人、民兵或者獲得市級以上見義勇為表彰、特殊貢獻獎勵、勞動模范稱號者;
(4)獲得本市計劃生育特別扶助的 。
符合以上條件的輪候家庭 , 須在報名時間截止前在網上報名時選擇優先保障并上傳相關材料 。優先配租家庭應按照保障資格核準時間順序進行排序 , 逾期不提供或審核不通過的 , 不予優先配租 。
2.同年度優先排序
在同年度取得保障資格的家庭中 , A類(GZFA)本市城市低收入家庭和個人優先于B類(GZF)本市城鎮非低收入家庭、本市農村家庭和個人、新就業大中專畢業生、外來務工人員和用人單位集中申請家庭(JZ)進行排序 。
3.同一時間核準保障資格的優先排序原則
保障資格核準為同一時間的 , B類(GZF)本市城鎮非低收入家庭和個人、本市農村家庭和個人、新就業大中專畢業生和外來務工人員優先于用人單位集中申請家庭(JZ)進行排序 。
(三)優先配租家庭比例限定規則
優先配租家庭數占項目可選房源數的比例不超過本次分配房源的50% 。
當優先配租家庭數小于該公租房項目可選房源數的50%的 , 優先配租家庭直接獲得選房資格 , 剩余的房源全部作為非優先配租家庭的可選房源 。
當優先配租家庭數大于該公租房項目可選房源數的50%的 , 只有排序在可選房源數50%之前的優先配租家庭可直接獲得選房資格 。超出可選房源數50%以外的優先配租家庭應與報名的其他輪候家庭進行排序 , 確定剩余可選房源的選房資格 。如仍未能入圍本批次選房 , 在參加下一批次的實物配租報名時 , 仍需重新提交優先材料 , 審核通過后方可作為優先配租家庭 。
六、選房分配
選房資格名單和選房順序確定后 , 具體的選房資格名單、選房時間、線上選房操作流程等內容 , 由市住房保障部門在南寧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政務網站(http://zjj.nanning.gov.cn)、微信公眾號“南寧住建”、“邕有家”等網絡平臺發布通告 , 并通過手機短信等形式通知獲得選房資格的輪候家庭 。獲得選房資格的輪候家庭應及時查看上述網絡平臺發布的通告信息并按要求參加選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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