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多子女家庭住房公積金支持政策的操作細則( 二 )


三、貸款支持政策
(一)對象及條件
多子女家庭的職工(以下簡稱借款申請人)符合以下條件的,最高貸款限額在本市現行公積金最高貸款限額(含補充公積金最高貸款限額)的基礎上上浮20%:
1、在本市購買首套住房,其中,首套住房按本市住房公積金個人貸款差別化信貸政策認定;
2、申請貸款時至少有一個子女為未成年人 。
其他貸款條件、貸款期限、貸款利率等政策按照本市住房公積金個人貸款現行規定執行 。
(二)最高貸款限額
個人最高貸款限額為60萬元,繳交補充住房公積金的,最高貸款限額在上述限額基礎上增加12萬元;家庭最高貸款限額為120萬元,繳交補充住房公積金的,最高貸款限額在上述限額基礎上增加24萬元 。
(三)辦理要件
1、多子女家庭材料
出生醫學證明、戶口簿等證明父母子女關系的材料及包含子女身份證號碼的材料;
2、貸款申請材料
按照本市住房公積金個人貸款現行要求提供 。
(四)辦理流程
符合條件的借款申請人可向住房公積金個人貸款受理機構提出借款申請,按要求提供真實完整有效的多子女家庭材料及其他貸款申請材料,并配合貸款調查和審核 。
對符合條件、材料齊全的借款申請,公積金貸款受理機構應當予以受理 。公積金貸款受理機構、市公積金中心應當結合借款申請人、共同借款申請人的收入、債務、信用記錄、貸款用途、擔保情況等,在國家規定期限內對借款申請完成審批,并通知借款申請人審批結果 。
四、實施時間
本細則自2023年5月1日起施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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