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4月溫州市高等教育自學考試報名公告( 二 )


續考生(已辦理過報名繼續參加考試考生)報考時,(1)若“我的信息-注冊信息”“手機”一欄為“空”或不是慣常使用的手機號,須自行補填或修改;(2)若“我的信息-注冊信息”“身份證號”一欄與實際身份證號不符,按《2023年4月浙江省高等教育自學考試續考生報名指南》中的流程進行申請更正 。否則不能參加考試 。
3、照片采用2吋證件照格式,具體要求詳見報名指南 。
4、各縣(市、區)教育考試機構咨詢電話如下:

2023年4月溫州市高等教育自學考試報名公告

文章插圖
附件一:2023年4月浙江省高等教育自學考試首考生報名指南.doc
附件二:2023年4月浙江省高等教育自學考試續考生報名指南.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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