榆中縣2023年高中階段學校考試招生工作實施意見( 二 )


2.上傳上報相關證明:
【榆中縣2023年高中階段學校考試招生工作實施意見】享受照顧政策的考生,在報名前,要將相關照顧佐證材料上報初中就讀學校審核 。審核通過后,在報名系統中上傳佐證圖片在報名結束后,要將照顧證明統計表 (見附件 2)、照顧證明表報縣會考辦備案 。
戶籍在我縣的外地回榆考生和同等學歷的社會青年報名時須向報名學校提供戶口簿、學籍證明或畢業證、綜合素質評價證明等資料,經報名學校審核通過后,在報名系統中上傳佐證圖片報名結束后,將回榆考生、同等學歷考生統計表 (附件 3) 及戶口簿、綜合評價等級、學籍證明或畢業證的復印件報縣會考辦備案
3.學校審核:
學生網上報名結束后,各初中學校在系統中對考生填報的照顧證明、志愿信息等進行審核,完成提交
4.報名確認:
網上報名結束后,學校一式兩份打印考生報名確認單,經考生本人確認簽字、學校蓋章后,一份學校留檔,一份由考生保管考生完成報名后,必須在規定的時間內到報名學校,完成確認單的確認簽字,不進行確認簽字的視為無效報名 。
(三) 志愿填報
1.2023 屆畢業生由考生在網上完成志愿填報:
(1) 第一批次志愿 。
設重點高中志愿和自主招生志愿 2 個志愿 。重點高中志愿考生必須選擇“榆中一中”或“縣城優質高中” (指恩玲和崇文實驗學校) 進行填報
自主招生志愿,可根據是否參加特長生考試選擇填報 。
(2) 第二批次志愿 。
設第一志愿、第二志愿、自主招生志愿 3 個志愿 。
第一志愿,可在榆中二中和縣職業技術學校“職普融通”實驗班 2個選項中優先選擇一個填報或選“不填報”
第二志愿,可選擇榆中二中和縣職業技術學校“職普融通”實驗班剩余的 1個志愿填報或選“不填報”
第一志愿和第二志愿不可填報同一學校 。自主招生志愿,可根據是否參加特長生考試選擇填報 。
第二批次志愿選填了“不填報”的,視為放棄不予錄取 。
(3)第三批次志愿 。
職業學校志愿,每位考生均可選擇“榆中縣職業技術學校”或選擇“不填報”
2.八年級學生不填報志愿:
3.志愿填報注意事項:
(1)畢業學校和招生學校要充分尊重考生的志愿選擇權,精心指導考生慎重選擇志愿,不得以任何理由限制考生的報考自由,也不得擅自許諾宣傳誤導考生報考 。要積極引導考生準確定位,填報符合自身實際的志愿 。
(2)考生應詳細了解志愿填報的程序和方法,在規定時間內及時填報志愿,并對所報志愿負責,志愿在網上報名 結束后不得更改 。
四、考試
(一)筆試考試時間
6月16日-18日
(二)考試科目、形式、分值及答卷時間
考試科目分為全市統一考試科目和全市統一考查科目 。統一考試科目成績是初中畢業和高中階段學校錄取的重要依據,統一考查科目成績是初中畢業和初中學生綜合素質評價的重要依據 。
統一考試科目包括語文、數學、外語、道德與法治、歷史物理、化學、地理、生物學、體育與健康,共10 科 。各科滿分分值為: 語文、數學、外語各 120分,物理 90分,化學 60 分,道德與法治、歷史各 50分,地理、生物學各 40分,體育與健康50分,總分滿分 740分 。其中外語分值中包含 30 分的聽力、口語考試分值,物理、化學、生物學的分值中包含 10%的實驗操作考試分值 。
統一考查科目包括藝術(音樂、美術)和信息技術,共 2 科,滿分各 50 分 。信息技術教育實行無紙化上機操作考查,藝術采取過程性評價與終結性評價相結合的方式考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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